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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司法律顾问律师企业合伙人制度与股份制的区别有哪些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4年06月12日|分类:律师随笔 |93人看过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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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合伙人制度与股份制的区别有哪些

  1、组织目标、本质不同;合伙制企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者合伙而共同组建的企业。它是在业主制企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业主的个人财产的基础上经营,共同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股份制有限责任企业是一种入股集资、联合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一样都属于有限公司,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2、承担责任不同;股份制企业一般指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在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合伙制企业中,每一个合伙人都对合伙企业的全部外债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3、合伙制倾向雇工、独资,股份合作制需劳动合作、民主决策。一些股份制企业厂长认为,股东多有利于筹集资本,但事情不好商量,因此股东越少越好, 好独资;职工入股责任心强,但不好指挥。这就要研究如何使企业实现民主决策,专人负责,以利于企业发展的问题。

  4、分配方式不同,股份制主要按资本分配,而合作组织除按劳动分配外,主要按交易量分配。合伙制企业中,合伙人按契约进行分配,契约由合伙人在成立合伙组织前协商订立,可以平均分配利润,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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