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专业劳动纠纷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劳动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争议案件为何企业胜诉率会这么低?问题出在哪了?
过去老百姓“怕打官司、怕输官司”
随着劳动者法律意识的提高
这一情况正迅速改变
企业败诉的几点问题常常出现...
往往由于企业自身法律知识的不足
从而无法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面对劳动、工伤等案件不重视,甚至不理会,以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法院会自动的查明事实、主持公道。
法律风险便因此产生
虽然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仍然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但考虑到双方的举证能力和对于证据的控制等因素,法律规定作为一方主体的用人单位在某些特殊情形下,承担了更多、更大的举证责任。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三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十四条 法律没有具体规定、按照本规则第十三条规定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的,仲裁庭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本条款有着极强的现实意义,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审理的情况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交相关证据,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所以建议用人单位被员工申请劳动仲裁的,用人单位可以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向仲裁机构答辩,并且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没有侵权。
目前实践中,企业在劳动仲裁案件败诉率高,单位对仲裁案件不重视也是一个根本原因。很多用人单位企业遇到劳动仲裁案件,认为劳动者是无理取闹或者认定劳动者提交的证据不足以支持其仲裁请求,不重视甚至不去开庭应诉,但往往得到的判决结果肯定是不理想的。
劳动纠纷案开庭时,仲裁员经常会问到的问题如下:
一,员工入职时间,离职时间, 后的工作日是哪1天呢?
二,有无签订劳动合同
三,和公司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每份劳动合同的期限又是怎样的呢?
四,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是什么?
五,每个月的工资是多少,由哪几个部分构成?
六,每个月几号发放工资,工资支付方式是个人转账还是银行转账?
七,有没有缴纳社保,以及缴纳社保的单位和时间段?
八,每天及每周的工作时间又是怎样的呢?
九,有没有考勤,如何考勤的?
十,劳动关系是什么时候解除的,是由谁提出解除的,如果是劳动者提出的,那原因又是什么呢?如果是企业解雇的,有无解雇依据?
十一,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也就是离职前的12个月平均工资是多少?
十二,有无调解方案?
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劳动争议仲裁开庭经验丰富的律师是能预测到仲裁员开庭时提问的绝大部分问题。
专业劳动纠纷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哪些领域法律服务?
1、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建立规范人事劳动管理制度,对员工及管理人员进行法律培训,提供人事、劳动法律咨询;
2、劳资合同制订、审查,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3、收购兼并、改制重组中劳资方案及策略的确定;
4、劳动关系确认纠纷;
5、因开除、除名、辞退及自动离职引发的劳动纠纷;
6、竞业禁止纠纷
7、因工资加班费、相关福利补贴、节假日休息引发的劳动纠纷
8、代理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纠纷;
9、与劳务派遣相关劳动合同与工伤赔偿纠纷;
10、代理员工股权激励纠纷,员工虚拟股纠纷;
11、代理职业病、工伤、劳动能力等纠纷;
12、代理员工非因工伤死亡赔偿主张;
13、其他劳动纠纷法律服务与代理各种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仲裁、诉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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