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专业劳动纠纷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劳动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公司将案件交由法务部门负责处理或者公司法律顾问处理,没有专门法务或者法律顾问的,可以委托律师 处理。(劳动类法律易懂不易精,出现劳动仲裁后,单位HR或相关负责人员切不可以自己的单方理解任意操作,实践中因单位在劳动仲裁阶段处理不当留下不利记录,法院阶段已无力挽回的案例比比皆是,建议咨询或委托专业的劳动法律师进行处理,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劳动纠纷常见误区
误区一:仲裁输了,去到法院再请律师也不晚
我们代理过公司用人单位,也代理过劳动者,很多都是仲裁输了,才想着请律师。但是因为仲裁和一审是具有连续性的。一审再请律师有时也难以挽回!
对于劳动者而言,因为仲裁提起的诉请在法院是不能更改的,如果诉请错误,诉请对象错误,或者举证、质证不利,到法院也要面临败诉的风险。
对于一些比较冤枉的公司而言,因为没有防范意识,给员工以可乘之机,质证时完全不懂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仲裁时对自己不利的陈述在法院阶段无法推翻,法官不会认可。
误区二:提交证据越多越好
提交证据,一般是根据仲裁请求、要证明的事实、要反驳对方的观点、证明对方说谎等方面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来提交的,证据提交并不是越多越好,切记注意,不要不小心提交了对自己不利的证据,让对方抓住把柄,那就麻烦了。我们有很多胜诉案例,就是从对方提交的证据入手突破, 后达到诉讼效果的。
法律延伸:
1、公司为什么会败诉
实际上员工的请求存在诸多事实和法律上的瑕疵,但是由于公司方面没有提出有力的抗辩而失去了辩驳的机会。没有对庭审做充分的准备,是导致败诉的主要原因。
答辩意见是针对仲裁申请或诉讼请求的辩驳文书,也是被申请人或者被告向裁判机构表达意见的关键文书,写好答辩意见可以让仲裁员或者法官了解被申请人或被告反驳意见和理由,诸多案件在开庭审判前法官已经形成了大致的处理意见,如果没有在答辩意见中充分阐述反驳意见和理由可能导致不利后果。
开庭提纲则是被申请人或者被告的作战计划,没有完备的计划在庭审中只能限于被动。
2、如何写好答辩状
第一、答辩状要有针对性
答辩是针对仲裁或诉讼请求而为,要针对申请人或原告提出的请求逐一反驳。仲裁或诉讼请求的核心是事实和法律。答辩状要针对其提出的事实逐一反驳,并与证据相印证。
例如,申请人提出其工作期间长期加班并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的请求。这里的事实是员工长期加班,员工可能提交了打卡记录,我们需要反驳打卡记录只能证明其离开公司的时间,并不能证明其在公司就是加班。进而公司可以提供公司的加班制度,审批流程,以及公司如何安排加班和确认加班时间的情况。通过这些事实的表述就否认了员工打卡记录不足以证明其加班事实的存在。
答辩有针对性还要求对那些能够支撑其仲裁或诉讼请求的事实要重点辩驳。例如员工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却又在事实表述中反复提到公司经常加班(并未要求加班工资),那么对于其加班一节的事实则可以不予置评。
第二、答辩状要全面
答辩状既要反驳其事实依据,也要反驳其法律依据;对事实要逐一反驳,对其提出的法律依据如果存在错误应当逐一指出。
3、如何写好开庭提纲
开庭提纲是庭审的作战计划,应当根据庭审程序拟定。
通常庭审主要环节包括法庭(仲裁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开庭提纲应主要围绕这几个方面展开。
调查阶段主要核对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对双方争议的事实予以明确,这个阶段会确认一些事实,如果双方认可会记录在案;开庭提纲这一部分应记录好所有案件相关事实,例如员工进入公司时间、劳动合同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的基本情况等等,以备仲裁员或法官提问。同时对于仲裁庭可能会关心的问题也要做一些准备,例如公司员工制度,工作方式等外围问题。
举证质证环节的开庭提纲应对对方提出的证据逐一分析,是否真实、是否合法、是否具有关联性并能证明案件事实;对于有疑问证据要提示质证时重点关注;如果对方庭审时提交了新证据应当表示不予认可或不予质证。
法庭辩论阶段的提纲应该针对对方的请求的事实和法律依据逐一辩驳,针对其申请书或起诉书的辩驳意见可以罗列答辩状的意见备查;对于可能出现的新增或变更诉讼请求应有所预见并拟定预案。
专业劳动纠纷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哪些领域法律服务?
1、公司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2、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3、经济补偿金、赔偿金、替代通知金、违约金纠纷,除名、开除、辞退、辞职、离职纠纷;
4、调岗、调薪、变动工作地点纠纷;
5、工资、加班工资、计件工资、补贴、津贴、提成、奖金等劳动报酬纠纷;
6、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纠纷;
7、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纠纷;
8、集体劳动合同纠纷;
9、用人单位未交纳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及未按实际工资的基数交纳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引发的劳动纠纷;
10、用人单位拒绝给予离职人员办理挡案转移引起的纠纷;
11、关于单位要求职工竞业限制及保密等事项引起的纠纷等;
12、工伤、职业病纠纷;
13、其他劳动人事争议律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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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