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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亲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进了看守所怎么做能够取保候审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4年04月30日|分类:律师随笔 |22人看过举报

广州专业刑事辩护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温馨提示:看守门前骗子多,小摊小贩全是托。上前搭讪不要理,坑蒙拐骗花样多。门前拉客不要去,请律师要找正规律师事务所。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刑事相关法律知识:

1、“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认定


    认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首要是认定涉案商品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假如涉案商品根本不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自然就不构成本罪。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上游犯罪是假冒注册商标罪。因此,何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应当根据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规定进行理解。


   《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同一种商品”的认定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 )第五条作出规定,名称相同的商品以及名称不同但指同一事物的商品,可以认定为“同一种商品”。“名称不同但指同一事物的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主要原料、消费对象、销售渠道等方面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相关公众一般认为是同一种事物的商品。


     关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相同的商标”的认定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 解释》 )第八条规定,“相同的商标”,是指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完全相同,或者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


     因此,涉案商品是不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应当围绕上述规定来阐述。根据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关键在于两点:一是,“同一种商品”的问题;二是,“相同的商标”的问题。


2、鉴定意见的认定


    在知识产权类刑事案件中,鉴定意见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涉案商品被认定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一个关键证据。


   《 意见》 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时,对于需要鉴定的事项,应当委托国家认可的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七条、第九十八条,对鉴定意见的审查与认定作出了规定。就不得作为定案根据的情形来看,鉴定意见的认定,重点是审查鉴定的主体、鉴定的程序、鉴定意见与其他证据是否矛盾、鉴定意见的真实性、鉴定意见的样本、检材等多个方面。


3、“明知”的认定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要求行为人进行销售时明知销售的商品是“假冒商标的商品”。


    《 解释》 第九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明知”:(1)知道自己销售的商品上的注册商标被涂改、调换或者覆盖的;(2)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承担过民事责任、又销售同一种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3)伪造、涂改商标注册人授权文件或者知道该文件被伪造、涂改的;(4)其他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情形。


    行为人是否符合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所要求的“明知”要素,是办理此类案件最为常见的辩护要点。一般而言,行为人是否具备明知,司法实践中主要运用的“推定”明知,是《 解释》关于认定“明知”第四项规定的内容,即“其他知道或应当知道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情形”。 


注:文章系转载,仅供普法使用


什么是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大家一般提到取保候审的时候,都是希望自己的家人能够不被羁押能够回家,但是取保候审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同时我们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取保候审不是一项简单的提供一张纸一份材料就可以完成的程序,它是需要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在这个情况的基础上看是否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然后量体裁衣去提交相应材料的行为,因此这个时候找专业的刑事律师成功率才会更高。

一般刑事案件最长拘留30天,批准逮捕最长为7天,在这个时间内公安机关会不断收集证据,所以想要拯救亲人在这黄金37天内取保候审很重要,超过37天判刑概率非常大。

从司法实践而言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决定书一出,再申请取保候审,难度就很大。批捕后也极大的提高了嫌疑人有罪认定的几率,使得“无罪释放”的可能性变得更低。

因此,各位家属千万要抓住这37天。切莫因为一时的惊慌和恐惧到处找门路,找关系。花钱多少也不在意。很多骗子就盯着这些家属。



刑事案件专业律师团队的作用与努力方向: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到看守所办理律师会见、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办理缓刑、辩护减刑、无罪辩护、上诉改判,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进行侦查的其他法定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事务所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的聘请,指派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律师可以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2、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刑事案件由侦查机关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本人或其亲友的委托担任辩护人;可以接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的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与犯罪嫌疑人会见或通信,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在审查起诉阶段被超期羁押的,辩护律师有权要求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释放或改变强制措施,实行取保候审。

3、审判阶段,担任一审、二审公诉案件的辩护人。这一阶段律师有权到人民法院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会见在押被告人,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申请重新鉴定,参与法庭调查,发表辩护意见等等。一审判决后可会见被告人,听取其对判决书内容及是否上诉的意见,并给予法律帮助。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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