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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专业遗产律师处理房产继承案件要注意哪些问题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4年03月29日|分类:律师随笔 |58人看过举报

广州专业遗产继承纠纷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遗产继承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遗产继承婚姻家事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常见遗产继承纠纷《民法典》的新规定

1,以 后确定的遗嘱为准,而不再以公证遗嘱为准

长期以来,遗嘱都是继承遗产的重要依据,如果遗嘱中明确指定了继承人,则无论该继承人与逝者是否有血缘亲属关系,他都享有继承权利,法律是认可的。

但有时可能会碰到这样的情况,比如逝者在离世前,立了好几份遗嘱,这样就麻烦了,那到底以哪一份遗嘱为准呢?

一直以来,公证遗嘱被视为是具有 高法律效力的,一般以它为标准执行遗产继承,因为它是由国家公证机构发出的,相当于得到了国家的认可。

但《民法典》对此作了修改,不是以公证遗嘱为准,而是按立遗嘱的时间来算,以 后立的那份遗嘱为准。

所以,如果父母房产继承有争议,子女们都须以 后那份遗嘱为准来执行。


2,房产继承人的范围扩大,侄、甥也可以继承

一般逝者去世后,按法律继承关系,只有和逝者关系非常密切的人,才能享有法定继承权,如配偶、子女、父母等,目前法律规定的仅有第一、第二顺位继承人。而如果第一、第二顺位继承人都不在世,那逝者的遗产就无人继承,会变成无主遗产。

为了弥补这种遗产继承上的漏洞,新颁布的《民法典》引入了“代位继承”这种新的继承关系。

代位继承,是指由逝者的兄弟姐妹的子女来继承,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侄、甥”来继承。如果第一、第二顺位继承人都不在世,那么就可以实行代位继承,这样继承人的范围就扩大了。

根据继承新规,从2021年起,如果逝者去世前是孤身一人,父母配偶等都去世,没有子女,也没有亲生兄弟姐妹,那他留下的房产,可以由他的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们继承。


3,合法继承人按均等原则分遗产

在父母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就按法定继承人来继承,也就是第一、第二顺位继承。如果法定继承人有好几个,按照均等原则进行遗产分配。此外,遗产分配,还要考虑到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对于生活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人,可以多分一点。

除了以上几种新规之外,还有一些情况是需要注意的,比如老人生前与某人或者某单位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那么老人离世后,后者可以获得遗产赠与权利,以作为赡养照顾老人的“回报”。

若老人在遗赠扶养协议中决定,将自己的房产遗赠与赡养者,那赡养者就可以继承房产,即便是老人的独生子女,也分不到房产。这也充分尊重了老人的意愿,可以自由处置自己的财产。


遗产继承诉讼至法院的流程如下:

  1.立案起诉阶段

  诉讼的开始是要先到法院立案,立案通过后书记员才能排期和确定开庭时间。立案时需要做好相关的准备。

  (1)整理资料和证据:立案前需要先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包括原被告的个人信息资料和相关的继承诉讼证据,例如遗嘱公证书、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和赠与扶养协议等等。

  (2)书写和递交起诉状。

  2.庭审阶段

  立案通过后,法院会发送传票,传票中会记载开庭的时间以及原告提供的各项起诉材料,供由被告参考并提出质证意见。在庭审期间,双方可就针对证据的效力、证据的证明能力以及证据是否真实合法等进行法庭辩论。甚至有和解意愿的,可以当庭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和解。

  3.诉讼执行阶段

  庭审结束后,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了判决,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出异议或者是上诉的,该判决生效。被告在判决生效后仍拒不履行,原告可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执行。



专业遗产继承纠纷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哪些领域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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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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