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志南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IP属地:广东

招志南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合同纠纷

  • 服务时间:00:00-23:59

  • 执业律所: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5918794024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家人朋友关在广州市黄埔区看守所多久会放人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4年03月24日|分类:律师随笔 |89人看过举报

广州专业刑事辩护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温馨提示:看守门前骗子多,小摊小贩全是托。上前搭讪不要理,坑蒙拐骗花样多。门前拉客不要去,请律师要找正规律师事务所。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刑事相关法律知识:

刑事拘留满37天就一定会放人吗?

答:不一定。

如果拘留满37天不符合逮捕条件的或者不变更其他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那么就应当放人。


关于取保候审的雷区

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家属都会第一时间想到给其办理取保候审。

但是取保候审是有严格的法律规定的,没有达到《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的情形,公安机关不会批准。

即使犯罪嫌疑人的情形符合《刑事诉讼法》第67条的规定,如果取保候审申请书陈述了一些不该说的内容,一样会被公安机关拒绝取保候审。

这些不该在取保候审申请书上陈述的内容是什么呢?就是犯罪事实不清或者是不构成犯罪的废话。


在申请取保候审的过程中,有可能需要运用到《取保候审申请书》、《建议不予批准逮捕意见书》、《羁押必要性审查意见书》等三种法律文书,在文书中应简明扼要的论述申请理由。

在申请书中应当围绕逮捕的条件阐述申请的理由,充分论证嫌疑人、被告人不符合逮捕条件,因而没有羁押的必要;其次要结合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分析、论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逮捕的条件有三: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因此,论证嫌疑人、被告人不符合逮捕条件的时候,也应当依次按前述三个条件来逐个考察、衡量。


根据刑事辩护律师团队多年刑事辩护的司法实践取保候审是有黄金期救援的。

跟据实际工作经验, 从“内行”和“专业”角度,笔者觉得,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最佳时机,应该是在侦查阶段,越早发挥的作用越好。侦查阶段的黄金营救期是最长37天,这个期限过后公安机关会向检察院申请逮捕,若律师尽早介入,在检察院批捕前进行相关辩护工作,如及时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文书,则有可能在第一阶段就成功“营救”犯罪嫌疑人。

当然公安阶段的取保候审并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简单,并不是需要律师仅仅提交一份取保候审材料那么简单,也不是律师说几句简单的沟通那么容易。这里面依然会存在不可控的很多因素,我认为这里面会有两个取保的关键时间节点,一个是公安在向检察院提交批准逮捕前,也就是30天内,这里是需要律师通过到会见嫌疑人了解案情,根据办案经验评估案件,判断案件焦点问题,在办案人员所侦查到的事实与证据中找争议点,比如有无犯罪、罪名、涉案金额以及获利金额的定性等等,要抓住一些被忽略的漏洞来跟办案人员据理力争的沟通。第二点就是在检察院批准逮捕前的这7天之内,对于有争议的案子,要极力的想尽办法跟检察官沟通不予逮捕,除了提交书面材料法律意见外,还需要律师不断的说服检察官,才有可能争取下来!

“黄金37天”只是一个形象的说法,并非所有的案件从拘留到逮捕,都要经历37天时间。对于一人仅犯一罪的“单人单案”,从拘留到逮捕的期限是10天或14天内。



刑事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哪些法律服务?

1、侦查阶段担任辩护人(包括但不限于:向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向侦查机关了解罪名与案情、会见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申请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辩护意见、代理申诉、控告)。

2、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包括但不限于:向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查阅、复制、摘抄本案的证据材料、会见犯罪嫌疑人、调查取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辩护意见)。

3、一审阶段担任辩护人(包括但不限于:向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查阅、复制、摘抄本案的证据材料、会见被告人、调查取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制作阅卷笔录、质证意见、举证提纲、辩护意见、出席法庭辩护、收取判决书、会见被告人确定是否上诉、代书上诉状)。

4、二审阶段担任辩护人(包括但不限于:向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查阅、复制、摘抄本案的证据材料、会见上诉人、调查取证、提出开庭审请、提出书面辩护意见、出席法庭辩护、收取裁判文书)。

5、担任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包括但不限于:向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查阅、复制、摘抄本案的证据材料、调查取证、提出代理意见、出席法庭、收取判决书、确定是否申请检察院提出抗诉、代书申请抗诉书)。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5918794024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6174349

  • 昨日访问量

    6389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招志南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