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志南律师,广州专业劳动纠纷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以下为您介绍劳动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当下社会公司用工短缺,公司员工流动性大,劳动纠纷案件也日渐繁多。如果公司被自己的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应如何应对?
1、企业应积极应对仲裁与诉讼,不要轻视。
2、寻求专业劳动法律师帮助,全面了解仲裁的法律风险,知已知彼。
一、当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争议仲裁之后,劳动部门会在法律规定的送达时间内对用人单位进行通知,将劳动者提出的劳动仲裁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送达给用人单位。
二、 用人单位在接到劳动仲裁委通知之后,应先签收仲裁申请和相关证据。公司将案件交由法务部门负责处理或者公司法律顾问处理,没有专门法务或者法律顾问的,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三、 法务部门或者律师在接手案件之后仔细分析案情,开展分析讨论,积极搜寻证据,拟定对策。
四、 按照仲裁委规定的时间,公司方应在法定时间内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由于劳动争议案件很大部分举证责任是倒置,所以,公司方应主动提交所掌握的有关全部证据。
五、 递交答辩书(可选择口头答辩)和证据之后,等待仲裁委排期开庭,按照规定时间应诉,如果不应诉,仲裁委可以缺席审判。
六、 和解。和解程序可以贯穿案件整个过程中,只要公司和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或者在劳动争议仲裁委的介入下当庭达成一致,都是可以的。
七、 案件审理完成之后等待仲裁委的仲裁结果,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公司可以起诉到法院,当然有些一裁终局的不能起诉到法院的,只能按照仲裁委的裁决执行,因为一裁终局的裁决书具有 终的法律效力,可以强制执行。
进行劳动仲裁,应如何举证?
(1)举证责任分配。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因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举证不能的后果。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3)举证期限。当事人举证应当在案件第一次开庭庭审辩论前或仲裁庭指定的期限内完成,在此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证据材料的,不予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申请人增加、变更仲裁请求,应当在第一次开庭庭审辩论前提出,被申请人提出反申请应在答辩期间内提出,对此重新指定举证期限;申请人在第一次开庭庭审辩论后增加、变更仲裁请求的,被申请人在答辩期满后提出反申请的,应当另行提出,另案处理。
(4)证据形式。当事人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当事人应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并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提供外文书证或外文说明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仲裁庭和当事人的询问,证人不得旁听仲裁庭审理。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应提供证据的复印件交仲裁庭存档。
专业劳动纠纷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哪些领域法律服务?
A、试用期内开除职工引发的劳动纠纷;
B、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及各种补助引发的劳动纠纷;
C、用人单位违法辞退职工引发的纠纷,解雇行为是否构成违法解雇纠纷;
D、劳动关系解除及终止后的经济补偿金引发的劳动纠纷案件;
E、因劳务派遣引发的劳动法、劳动仲裁、劳动纠纷纠纷;
F、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双倍工资支付引发的劳动法案件;
G、关于劳动者工龄的确认及劳动关系的确认;
H、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工资、待遇,劳动关系的问题;
I、法定节假日工资的支付引发的劳动仲裁、劳动纠纷案件;
J、调岗调薪引发的劳动纠纷;
K、单位未交纳保险、住房公积金引起的劳动法案件;
L、单位拒绝给予离职人员办理挡案转移手续引起的劳动纠纷、劳动仲裁案件;
M、关于单位要求职工竞业限制及保密等事项未给予补偿引起的劳动纠纷;
N、关于违约金方面的纠纷(包括服务期违约、保密违约等);
O、关于职工工作期间因发生工伤而导致的赔偿的纠纷;
P、职业病赔偿纠纷;
Q、代通知金纠纷
R、帮助公司企业起草制定相关劳动人事制度、劳动合同等相关文件。
S、担任公司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T、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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