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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主播艺人网红合同纠纷 被告出庭怎样可以减少违约金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4年01月16日|分类:律师随笔 |101人看过举报

广州专业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招志南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合同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当事人咨询】:主播违约,赔偿金额的大小应考虑哪些因素

【律师解答】:一般主播经纪合同,公司方会把主播违约后的违约金约定得很高,甚至天价,但法官在审理这类案件一般会降低违约金,至于违约金具体是多少,法官会根据合同履行剩余期限、公司投入多少、主播获利情况、主播过错程度、主播粉丝量等综合起来计算违约金,所以天价违约金一般是不合理的。

【相关案例推介】:

 法院认为,本案是合同纠纷。虎某公司、张某签订的《虎某主播独家合作协议-经纪类》合法有效。如果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过分偏离违约损失,导致二者相差悬殊,则有必要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进行相应调整。而判断和调整违约金数额需以违约损失为基础,运用公平原则而和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个案案情,综合考虑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各种因素。

    本案中,虎某公司的损失是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而产生的成本、可得利益损失,根据案涉合同性质,可基于张某已取得的收益数额和人气及影响力,并结合履行情况综合确定违约金数额。虽虎某公司主张张某于2020年7月后即未再履行合同,但由于涉案合同并未与张某约定直播时长和天数,张某在2020年8月仍于虎某直播平台直播过一段时间,因此张某履行合同的期间应当计算至张某的最后一次直播,为13个月,虎某公司为张某积聚人气需投入前期成本,如合同正常履行,虎某公司将获得相当的收益。张某单方终止直播,且在履约期内在其它平台进行直播,导致张某付出的成本损失、预期利益无法实现,张某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同时,考虑到以下几点:

    一、张某在与虎某公司签订《虎某主播独家合作协议》前就已在虎某平台上进行直播了,《虎某主播独家合作协议》签订前后张某的收益分配规则是一致的,并无差别。因此,相对于《虎某主播独家合作协议》签订前的直播,签订《虎某主播独家合作协议》并约定张某高额的违约金后,张某的义务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加重了。

    二、虎某公司在合同中并未约定张某直播的时长和天数,张某对自己的直播安排有一定的自主性,故张某停止直播的行为并不当然对虎某公司造成损失。

    三、虎某公司在张某违约后可采取补救措施,不至未履行部分的合同利益完全无法取得;且张某在停播前关注粉丝数有限,张某的违约对虎某公司所造成的预期利益损失相对来说也有限。

    四、张某在抖音的关注量为1315,关注度不高,仅在该平台直播一次,故而不至于带走多少粉丝,对于虎某公司所称将虎某平台积累的粉丝和产生的直播影响力带到竞品平台这一损失,该行为所产生的影响较小。

    五、张某在合同履行期内实际取得收益为189163.8元,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相差较大。综合以上情况,本院酌情确定张某应向虎某公司支付违约金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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