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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亲人诈骗罪关在看守所律师如何辩护诈骗罪取保候审释放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4年01月15日|分类:律师随笔 |100人看过举报

广州专业刑事辩护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温馨提示注意事项:

1、判决前家属去看守所都是见不到人的,不必自行去看守所。

2、委托律师前,建议不要去看守所,更不要相信看守所门口冒充律师的骗子。

3、委托律师请不要对比价格,请尊重律师提供的服务。

4、家人被关押在看守所,家属唯一能做的就是委托律师进行会见和辩护。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诈骗罪法律知识:

1. 行为表现之辩。

主要是看行为人是否进行了虚构事实,或者是否进行了隐瞒真相。如果行为人只是进行了夸大的宣传,并没有虚构事实的情况,那么也不能认定为构成诈骗罪。

比如,我们日常生活中很多广告,就存在夸大的成分,保健品的功效宣称,这些可能都有夸大的成分,但并不是没有依据的虚构。

还有,有些投资理财的盈利记录展示等,这些确实是过往交易记录的体现,并不存在虚构之说。

2. 因果关系之辩。

诈骗罪中被害人的处置自己财物的行为与行为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直接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如果被害人并不是基于对行为人的信任,而是另有原因,那就不能认定为有因果关系。

在我们代理的案件中,有的被害人已经明确了解了行为人的“把戏”,但另有所谋。如,一个地产国企的老总,对于不良资产处置非常熟悉,但是为了拿回扣,才让行为人的虚构的法院拍卖的地产名单被自己“相信”,进而给国企造成了损失。这种情况下,有着几十年丰富地产从业经验的老总,不可能不知道行为人虚构的事实,通过简单的操作就能查询到,但他仍然选择了“视而不见”,最终导致国企财物受损。国企老总其目的是中饱私囊。那么这种情况,就排除了因果关系,不能认为诈骗罪名成立。 

3. 主观目的之辩。

要看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是达成交易,还是直接占有他人财物。这个辩点需要从各个方面去论证。比如,行为人当时的财务状况,行为人的个人素质、知识层次等。是为了直接占有他人财物,还是为了赚取中介费,介绍费或者佣金提成。这些都是主观方面的重要辩点。

4. 轻罪他罪之辩。

司法实践当中,常常会将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搞混。大家都知道,合同诈骗罪相对来说比诈骗罪要轻。如果有签订合同的情况,这里的签订合同不光指书面合同,也可以是口头合同,也可以是电子合同,也可以是微信、电子邮件等的要约邀请、承诺之后的,符合合同构成要件的签订合同行为。

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证据,具体分析判断。

5. 从宽情节之辩。

如果确实无法排除构罪情况,那么要看是否具有从犯、自首、立功、退赔、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

这里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在刑事立案之前,主动退回的部分,是不应计入犯罪金额的。一旦有这种情况,是完全可以排除掉相应金额,量刑自然减轻。


法律延伸:

家人被刑事拘留了,能不能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取保候审,那当然目的不是“申请”,而是“取保候审”成功。这就要求对案件中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进展掌握的比较到位。对于刑事案件的办理经验较为丰富的律师应该会对公安机关承办民警侦查工作的内容、步骤和大致的时间了然于心。再结合具体案件的罪名类型,案件事实情况,涉案人数多少等情节在合适的时机争取取保候审。才能最大限度的成功争取取保候审。

在实践中,刑事拘留的前37天往往是黄金时间,因为这段时间一般犯罪嫌疑人还没有被逮捕,如果律师介入后,通过专业法律知识说服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那么犯罪嫌疑人就可以恢复人身自由了,也为后续的不起诉奠定良好的基础。

提醒,能否取保候审是需要综合案件情况分析判断和法律分析论证,仅仅所谓托关系包搞定的往往存在被骗的可能。



刑事案件专业律师团队的作用与努力方向: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到看守所办理律师会见、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办理缓刑、辩护减刑、无罪辩护、上诉改判,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进行侦查的其他法定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事务所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的聘请,指派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律师可以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2、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刑事案件由侦查机关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本人或其亲友的委托担任辩护人;可以接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的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与犯罪嫌疑人会见或通信,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在审查起诉阶段被超期羁押的,辩护律师有权要求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释放或改变强制措施,实行取保候审。

3、审判阶段,担任一审、二审公诉案件的辩护人。这一阶段律师有权到人民法院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会见在押被告人,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申请重新鉴定,参与法庭调查,发表辩护意见等等。一审判决后可会见被告人,听取其对判决书内容及是否上诉的意见,并给予法律帮助。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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