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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专业刑事辩护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温馨提示注意事项:
1、判决前家属去看守所都是见不到人的,不必自行去看守所。
2、委托律师前,建议不要去看守所,更不要相信看守所门口冒充律师的骗子。
3、委托律师请不要对比价格,请尊重律师提供的服务。
4、家人被关押在看守所,家属唯一能做的就是委托律师进行会见和辩护。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刑事相关法律知识:
一、伪造身份证件罪该怎么量刑
1、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伪造身份证件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居民身份证管理制度。
(2)身份,表明一种关系,即与其他人或组织之间的关系。
(3)居民身份,则表明其与国家、一定的地域和行政管辖范围存在的确定的联系,因而国家通过居民身份证制度来使这种关系形式化,从而公民在办理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权益的事务时,居民身份证能起到证明身份的作用。
(4)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的流动日益频繁而呈规模化的趋势,居民身份证制度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这是户籍制度所不能代替的。
(5)妨害居民身份证的行为,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国家对居民身份证的制造、使用、监督的正常管理活动。
2、客观要件
(1)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
(2)伪造是无身份证制作权的人制作虚假的居民身份证;变造,指用涂改、擦消、拼接等方法,在真的居民身份证上进行变更,改变姓名、年龄等事项内容。
(3)居民身份证,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由公安机关负责印制、管理、颁发的,发放给境内的年满l6周岁中国公民以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
3、主体要件
(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有居民身份证制作权的人制造虚假的居民身份证是否构成本罪,应做进一步分析。
(3)有居民身份证制作权的人在其职权的范围内,经过合法手续制作居民身份证的,即使内容虚假与真实情况不符,仍不失为真身份证,因而不属伪造、变造。。。。。
(4)但如果这类人员超越自己的职务范围,违反有关程序制作居民身份证即属伪造。
4、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只能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而实施该行为,并希望将意欲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伪造、变造出来出来
把握这黄金救援37天
一旦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案件基调基本定下了,再想取保候审的难度就更大了,所以在37天内要努力为犯罪嫌疑人争取到取保候审,甚至争取到撤销案件,这段时间就被称为“黄金救援期”。
那么在“黄金救援期”,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应该做些什么呢?随着经济发展、普法工作的深入,大部分人都会在自己能力范围内为被刑事拘留的亲属聘请律师,但是聘请的时间不一样的,有的亲属为了省钱直到法院审判阶段才请律师,更有些“精明”的家属会先等37天黄金救援期过去之后,看亲属是否被批准逮捕,如果逮捕了再请律师,如过没被逮捕则可以省下一笔律师费。
这些想法都是本末倒置的,正常情况下,公安机关如若没有证据就不会启动刑事拘留,换言之一旦亲属被刑事拘留大概率是会被逮捕的。
一般刑事案件三个阶段,律师的工作都有哪些(简要说一下):
(一)刑事拘留阶段
1.在这个阶段,只有律师可以会见当事人,律师可以对当事人的心理进行疏导;
2.其次在第一时间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对于案情作出预判整理辩护策略和思路,为其后的无罪或者罪轻辩护准备;
3.申请取保候审。
(二)检察院审查阶段
1.阅卷,审查在案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2.会见当事人,核实相关证据;
3.进行必要的调查取证;
4.撰写、提交辩护意见,向办案人员当面阐述辩护意见;
5.当事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被超期羁押的,辩护律师有权要求依法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实行取保候审;
6.当事人在押期间受到人身侵害或人格受到侮辱的,辩护律师有权提出控告。
(三)法院起诉阶段
1.会见当事人,做法律指导以及开庭程序指导;
2.参加法院庭前会议,向法官初步了解案件情况;
3.经律师团队研究,为案件做精细化辩护方案,必要时申请法院做调查取证及非法证据排除;
4.向法官提交律师辩护意见出庭辩护。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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