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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家人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刑事拘留关在看守所怎样取保候审判缓刑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4年01月09日|分类:律师随笔 |65人看过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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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专业刑事辩护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温馨提示:看守门前骗子多,小摊小贩全是托。上前搭讪不要理,坑蒙拐骗花样多。门前拉客不要去,请律师要找正规律师事务所。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相关合同诈骗罪法律知识缓刑案例:

被告人金某。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金某犯合同诈骗罪,于2015年3月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现案件已审理终结。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5月,被告人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伪造与房东佘某某的房屋租赁合同取得被害人龚某的信任,与龚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骗取租房款共计人民币39,000元,均用于归还其个人债务,嗣后逃匿。

2015年1月12日,被告人金某被公安人员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案发后,被告人金某在家属的帮助下向被害人龚某赔偿了经济损失人民币19,500元、向房东佘某某赔偿了经济损失人民币15,000元,取得了两人的谅解。

上述事实,被告人金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经庭审质证属实的被害人龚某的陈述笔录,证人佘某某的证言笔录,相关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商铺)合同,公安机关出具的工作情况及被告人金某的常住人口基本信息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他人钱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金某犯合同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应予支持。被告人金某有坦白情节,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金某在家属的帮助下向被害人赔偿了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所提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意见,本院予以采纳。本院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被告人金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金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自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向本院缴纳。)

金某回到社区后,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服从公安、社区矫正等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教育,完成公益劳动,做一名有益社会的公民。


关于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以及应当拘留或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一般来说,犯罪嫌疑人在被法院依法正式宣判之前可能面临长达几个月的关押,取保侯审是使他暂时恢复自由的有效途径。在律师依法通过努力办理了取保候审后,能够使犯罪嫌疑人继续工作生活,与家人团聚。

 

当然并非所有的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都可以办理取保侯审,但律师可以针对具体案件,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具体分析,能够在适当的时机及时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以使犯罪嫌疑人及早恢复人身自由。

部分家属可能会错误估计亲人将放出来,这样可能会错过通过律师介入、争取取保候审的黄金37天。

一般来说,亲人被拘留30天,在将近30天的时候,公安机关会将案件材料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会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做取保候审,就是要争取在这37天内完成。公安机关移送材料到检察院之前,就向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到检察院后就向检察院提交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书。



刑事案件专业律师团队的作用与努力方向: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到看守所办理律师会见、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办理缓刑、辩护减刑、无罪辩护、上诉改判,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进行侦查的其他法定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事务所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的聘请,指派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律师可以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2、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刑事案件由侦查机关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本人或其亲友的委托担任辩护人;可以接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的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与犯罪嫌疑人会见或通信,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在审查起诉阶段被超期羁押的,辩护律师有权要求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释放或改变强制措施,实行取保候审。

3、审判阶段,担任一审、二审公诉案件的辩护人。这一阶段律师有权到人民法院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会见在押被告人,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申请重新鉴定,参与法庭调查,发表辩护意见等等。一审判决后可会见被告人,听取其对判决书内容及是否上诉的意见,并给予法律帮助。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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