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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专业刑事辩护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温馨提示:看守门前骗子多,小摊小贩全是托。上前搭讪不要理,坑蒙拐骗花样多。门前拉客不要去,请律师要找正规律师事务所。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刑事相关法律知识:
被告人杨某,男,19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出生地河南省扶沟县,文化程度初中,无业。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14年7月2日被羁押,当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2日被逮捕。现押于广州市越秀区看守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7月1日22时许,被告人杨某乘坐出租车行至广州市越秀区**马路XX号附近,因乘车问题与被害人即出租车司机王某人发生纠纷,继而打斗,被告人杨某使用拳头击打被害人的头部及面部,致使被害人王某头部及面部多处挫伤(经鉴定,属轻伤一级),被告人杨某面部亦多处挫伤(经鉴定,属轻微伤)。随后,被告人杨某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公诉机关随案提供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等证据,认为被告人杨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提请本院依法从轻判处。被告人杨某对双方打斗、其致对方受伤没有异议,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故意伤害罪没有异议,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在与被害人发生纠纷时没有通过正当途径予以解决,却使用暴力与被害人发生打斗,致被害人王某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本案发生后,被告人主动报警,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另被告人已向被害人王某赔偿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本院已予充分考虑并采纳。本院考虑被告人具有上述法定及酌定情节,且是初犯、偶犯,被害人在本案中亦有过错,其户籍所在地村委会亦出具证明表示愿意对被告人进行监管,故可对被告人适用缓刑。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判处被告人杨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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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朋友被刑事拘留在看守所怎么办?
人一旦被羁押,其亲人往往处于惶恐、慌乱的状态而不知所措,不知亲人所犯罪,为何被带走。所以,此时家属或亲人最急切的愿望就是能见上一面,了解到案情。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家属在侦查阶段是不允许会见的犯罪嫌疑人的。
不少家属去“找人”,四处活动,打听情况,甚至盲目听信他人谎称花钱能把你亲人“弄出来”的谣言,避免上当受骗,再次受到伤害。
家属在得知人被拘留的时候,建议尽早地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介入,
委托律师后可以尽快见到嫌疑人,通过会见,与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并对其进行专业的法律讲解和培训,分析其是否构成犯罪、罪轻或罪重;与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沟通案情,寻找申请取保候审的机会。因此,此时是最重要的时机,特别是“黄金37天”,是为嫌疑人争取取保候审的最关键时期。(所谓“黄金37天”指的是侦查机关作出刑事拘留与检察机关作出批捕决定之间的期间。在刑事诉讼中,这个期间属于侦查阶段,在这期间检察机关将最终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嫌疑人。因为通常情况下要历经37天的时间,因此在刑事辩护业内又被称为“37天黄金救援期”。37天,并不是侦查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任意决定的时间,而是由《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最长刑事拘留期限。)
这段时间委托律师能做两件重要法律动作:
1、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或无罪的律师意见(根据案情),其目的是保释,人先放出来;
2、若公安机关不予取保,应在检察院审查批捕时(7天内)积极同检察院沟通提出不予批捕律师意见,若检察院做出不予批捕决定的,则公安机关应立即变更强制措施(一般变更为取保候审) 。
条件允许其实早一点聘请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嫌疑人,对嫌疑人来说可以缓解紧张、无助、甚至绝望的情绪,增强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树立起勇敢面对问题的信心,有助于彻底查清案情,洗清嫌疑。对家属来说可以更早的了解事情的真实情况,律师可以寻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更好地保护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会根据案情及专业法律知识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提出法律意见,并在嫌疑人被批捕之前就要做取保候审的工作,司法实践中一旦人被批准逮捕,其后再成功取保候审的难度较之前会大大增加。
刑事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哪些法律服务?
1、免费提供刑事犯罪法律咨询:如何争取缓刑、取保候审、不批捕不起诉、变更较轻罪名、从轻减轻缓刑处罚;未成年人犯罪、集团犯罪、流串作案、共同犯罪、死刑犯、重型犯等;
2.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接受委托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涉嫌罪名和案件情况,提供法律意见,申请取保候审,代理申诉和控告;
3.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与犯罪嫌疑人会见,调查和收集有关证据材料,向检察机关提出无罪、罪轻、免予刑事起诉、从轻、减轻刑事处罚的相关法律意见;
4.审判阶段(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提供辩护服务,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会见被告人,调查和收集证据,参加法庭审理,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意见,争取缓刑、减刑、从轻处罚;
5.上诉阶段(人民法院):为被告提供法律服务,代理刑事案件,进行刑事辩护,上诉不加刑,争取从轻判决;
6、为被害人或家属代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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