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志南律师咨询电话
劳动争议法律知识:
很多公司收到材料后,对答辩状的书写感到十分困难,不知要写什么,怎样写。有时答辩状写的文不符题,没有针对性,使法院无法正确判断事实争执的焦点和答辩人的主要意见。有时要一顿乱写,反而在答辩状中陈述了一些对自己不利的观点。
答辩状是公司方对员工方的仲裁请求予以回复的书面文件。在书面答辩状时,切记要谨慎。在经过对申请人所提交证据的全盘知悉后再书写,对于不确定的观点,切记不要写入进去。
应诉和答辩
应诉中的事实构建
员工作为原告,起诉中的事实肯定是经过删减和情节化之后所构建出来的事实,因此在应诉过程中,公司应该把其删减的事实增补进来,以及对情节化的事实进行客观重建。公司在应诉中,从自己的角度,提出一些原告消减的事件;针对原告事件描述中使用的动机、赞扬、责任等语言手段,公司也可以从自己的角度,使用另外一套语言手段,对被告行为的合理性进行辩解。
应诉中对抗方向选择
针对原告的起诉,被告一般从如下角度进行抗辩:
1.针对原告在起诉状中提出的原被告之间的基本法律关系,被告进行的抗辩:
(1)基本法律关系不存在,例如原被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2)原告对被告之间的基本法律关系定性错误,例如原告认为原被告之间是劳动关系,但实际上原被告之间是平等主体的承揽合同关系,或者原被告之间是特殊的劳动关系等。
(3)原被告之间的基本法律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变更。
2.针对原告提出的被告破坏基本法律关系的行为,被告进行的抗辩:
(1)原告主张的被告行为不存在,例如原告主张被告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被告认为,被告并没有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之所以解除,是因为原告向被告提出辞职。
(2)原告主张的被告行为是合法行为,例如原告主张被告拖欠工资,被告认为,由于原告旷工和请事假,因此在此期间原告不应获得工资。
3.针对原告提出的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的损害事实,被告进行的抗辩:
(1)损益相抵。例如原告因为工伤,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被告认为,原告的医疗费已经第三人赔偿或者医疗保险已经报销,对已经赔偿或者报销部分,被告不应承担。
(2)损失并不存在或者没有证据证明。
4.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进行的抗辩:
(1)例如原告认为被告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回复劳动关系,被告抗辩认为,恢复劳动关系已经没有必要或者没有恢复的可能。
(2)仲裁时效。例如原告认为在建立劳动关系后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此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要求双倍工资赔偿,被告认为,原告主张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距原告起诉已经超过一年,根据仲裁时效的法律规定,依法不予接受。
5.针对原告起诉的诉讼程序,被告进行的抗辩:
(1)管辖权。若原告提起申请仲裁的所在区县既不是公司所在地也不是劳动合同履行地,可以认定为该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
(2)诉权。若员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被告可以认为,本案的性质是劳动争议,根据《劳动争议仲裁与调解法》,应先经过劳动仲裁处理。原告在起诉之前未申请劳动仲裁,因此对本案不具有诉权。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