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限购政策的出台,购房者需要注意的事项。
1、案例一:开发商得再赔你一套房
开发商隐瞒房子已经抵押的事实,根据最高院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的规定,可以要求房产公司退一赔一。
2、案例二:让耍赖的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
开发商如果以网签资格过期为幌子,故意拖延时间以至于限购政策的出台,导致购房者无法办理网签,购房者已经缴纳的定金可以要求双倍返还。(一般来说,开发商网签资格不仅仅只有一个,过期的概率很低;开发商的网签资格可以到杭州市房管局进行查询。)
3、案例三:突然被限购定金记得退回来
开发商与购房者已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定金或者特惠团购等款项已经支付,突来被限购了,购房者的定金以及特惠团购等款项是可以要求开发商退回的,因为双方都没有责任,都不算违约。
4、案例四:让反悔的房东赔更多!
二手房的房东(或者一手开发商),往往会在房价上涨过程中试图违约,以为只需要赔偿定金或者违约金就够了,但往往会忽略违约行为不但要赔偿购房者的直接损失(类似房源的差价),而且还要继续履行合同。
5、案例五:想避税?风险很大的
慧慧看中了一套二手房,因为差三个月房子才满二年,到时就可以节约一大笔税费。在中介的建议下,先网签合同,打首付款给房东,等满二年后再交契税办证,房东也同意此方案。
可是现在市场变化那么大,慧慧简直是疑窦重生:这样操作有风险吗?签合同中有什么要注意的?还有杭州二手房网签合同一个月有效期能延期多久,合同中的违约金能写房价的百分之二十吗,中介说只能写百分之十。
万一这三个月中税费发生变化呢?有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假设,从两年调整为原先的五年,该怎么操作,双方要有个预案。而且如果是全额交税费,也就是买方掏出的总房价就不一样了,那这房子是不是还要买呢?
好吧,这还是小问题,大问题是:这房子还是在原来的房东的名下。如果这位房东这段时间里不幸有其他债务,这房子还是他的财产,就有可能被法院查封。假设这位房东比较恶劣,还可以将房子卖给其他人。
至于杭州二手房网签合同到期后,现在是可以延期的,每次延长一个月,而且目前还没有次数限制。
另外违约金属于买卖双方的自由约定的条款,一般30%以内都可以。中介说只能写10%,明显是忽悠你的。
6、合同的力量
我们往往在买房时思忖再三,签合同时就不假思索了,合同都不看就签字按手印。这个习惯得改改,房子得挑合同得看,真有纠纷出现时,合同的力量是最强大的。
以上主要内容摘自 2016-09-29 陈松涛 裘维维 维维说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