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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犯交通肇事罪,经辩护人依法辩护,从轻处罚,助力被告人提早获得自由

发布者:张伍涛律师|时间:2023年05月17日|分类:律师随笔 |502人看过举报


被告人犯交通肇事罪,经辩护人依法辩护,从轻处罚,助力被告人提早获得自由

 

 

前年的一个案件,被告人涉嫌交通肇事者,被拘留,家属依法委托为其辩护,要求从轻处罚;律师接受委托后,去见了办案人员,会见了被告人,基本了解了案件情况:被告人驾驶电动三轮车,与受害人驾驶的两轮电动车相撞,致使受害人死亡,被告人逃逸,经交警认定,被告人因逃逸行为负事故全部责任。被告人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

会见被告人后,被告人刚开始对案件事实否认,说没有撞到受害人,是受害人自己摔倒的,完全否认案件事实,辩护人就去了交警队,调取了事故材料,现场照片,鉴定报告什么的,初步了解了情况:“被告人是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平时在城中村租房子住,靠骑着电动三轮车卖点水果营生。事发当日,他骑车照常出摊卖水果,经过了事发地,没有发生什么异样,结果回家后,过了两天被交警传唤说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带走了车子进行了鉴定。经鉴定,被告人车子上有受害人车子上的油漆,也就是两车曾发生过碰撞。遂拘留了被告人。”再次会见被告人,被告人还是拒不认可事实,坚持说没有撞人,因涉案路上没有监控视频,但是有两车相撞的鉴定报告,所以,案件陷入了僵局。后被告人被批捕,辩护人决定等案件到检察院后,阅卷,再做辩护策略。

案件到检察院后,辩护人去复印了卷宗材料,掌握了案件详情,指控的证据基本成立了证据链,再狡辩只能是加重被告人的处罚,没有任何意义,除了鉴定报告,卷宗里面有证人证言,主要是有被告人家属的证言,两人谈论过撞人的事情,还有案发时附近小卖部老板的证言,当时驾驶车辆路过的司机的证言,均指向被告人犯罪了。所以,唯一能解决的就是建议走认罪认罚,争取受害人家属的谅解,得到谅解书;制定辩护方案后,就会见了被告人,告知其利害关系,案件证据对其不利的后果,让其决定是否走认罪认罚程序。被告人说考虑考虑,律师这边安排谅解书的事情,受害人家属没有等到刑事案件结束,单独起诉了民事案件,要求赔偿,正好利用该民事案件,争取调解,拿到谅解书。后民事案件开庭,提起跟法官沟通了被告人的经济状况,法院也安排双方律师进行了沟通,调解,双方的调解结果是:被告人家属赔偿伍万元,受害人家属出具谅解书,民事赔偿案件继续进行,法院民事赔偿该判决判决,不影响谅解书的出具。被告人家里实在是没有钱,东拼西凑,凑齐了五万块钱,给了对方,出具了谅解书。

拿到谅解书后,这边好跟刑事案件的法官沟通,从轻处罚的事情了,因当时还是疫情期间,考虑到被告人的情况,走认罪认罚的话,可以考虑实报实销,也就是在看守所关了多久,就判决多久,尽快出来。沟通好以后,就去了看守所,会见被告人,告知其结果,被告人同意认罪认罚,后来法院安排了开庭,走了个程序,法庭上认罪认罚,开完庭很快判决书出来了,判决有期徒刑五个月时间,被告人已在看守所关了近五个月时间了,到期后,先办理取保候审出来, 等上诉期过后,就完全没有问题了,被告人获得了人身自由。

结语:

1、本案系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人因有逃逸行为,交警部门认定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交通肇事罪,逃逸行为没有进行重复评价,也不应重复评价,也就是被告人的刑期应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检察官是年轻检察官,对这方面的法律理解还挺好,这一点没有进行法庭辩论,检察官直接同意该意见,不谋而合,指控的刑期就是三年以下。

2、被告人拒不认罪的情况,要么是冤案,要么就是还抱有侥幸心理,辩护人在了解案件情况后,要说服被告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那样,只会从重处罚的。

3、不大最后一刻,不要放弃调解,一切皆有可能,尽力为你的被告人争取从轻处罚。

4、有事后缓刑并不是唯一的最好结果,实报实销,也许更好,能更快解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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