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琦律师
王琦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109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河北-廊坊执业12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网购买到假货如何索赔?

作者:王琦律师时间:2018年11月1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39次举报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遭遇假货,既可以向销售者索赔,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索赔,还可以要求两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实践中,为维权方便,消费者一般选择起诉网络交易平台。

  值得注意的是,网络销售平台做被告是有条件的,在以下三种情形下消费者可起诉网络交易平台:

  网络交易平台不能提供销售者信息;

  虽能提供信息,但网络交易平台对消费者作出更有利的承诺;

  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利用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且未采取必要措施,则消费者可要求二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网购遇到假货,去哪儿起诉更方便?

  根据《民事诉讼法》,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同时,最高法院也明确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也就是说,消费者可以“不出家门”就让违法者遭到制裁。

  “一经拍得,概不退货”规定是否有效?

  在网络购物中,格式条款比较常见。比如“一经售出,非质量问题不得退换”“一经拍得,不退不换”等。此类格式条款,一般应为无效,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7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上述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遭遇“买家已付款,卖家不发货”怎么办?

  消费者下单购买商品,并已支付货款,商家却称未对消费者订单进行确认,合同尚未成立,消费者无权要求发货。遇到这种情况,法院要根据个案详情综合判定。比如,消费者在下单时,商家提供的选项里对产品的型号、颜色、大小、数量、性能等细节均有明确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下单请求和支付货款的行为经过系统确认有效,则合同确立,卖家需履行提供商品义务。

网购商品与商家宣传不一致怎么办?

  网购中,商家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总的判断原则是,若商家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买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若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则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退款和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赔偿。



燕郊王琦律师.河北张国庆律师事务律师.执业证号:11310201211464438.2005年毕业北京大学法学专业.并获...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廊坊
  • 执业单位:张国庆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131020********38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