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梦璞律师
朱梦璞律师
综合评分:
4.9
(来自106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海南-三亚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朱梦璞律师 时间:2017年09月18日 98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上诉人(原审原告)三亚市XX综合厂,住所地三亚市解放一路48号。

法定代表人林X良,该综合厂经理。

委托代理人林圣全,海南追根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朱梦璞,海南追根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蒲X丹。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蒲X花。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李X姨。

以上三被上诉人的共同委托代理人胡青,海南落笔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第三人韩X或。

原审第三人欧X明。

上诉人三亚市XX综合厂因与被上诉人蒲X丹、蒲X花、李X姨以及原审第三人韩X或、欧X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2015)城民一初字第533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本院认为,原审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2015)城民一初字第5331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重审。

二审案件受理费7700元,上诉人三亚市XX综合厂已预交,退回上诉人三亚市XX综合厂。


朱梦璞律师,出生于湖北省荆州市,2012年毕业于海南大学,2014年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从事法律行业多年,有着丰富的执...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海南-三亚
  • 执业单位:北京大成(三亚)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60220********60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行政诉讼、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