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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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付首付新婚姻法有什么规定?

作者:黎炜律师时间:2018年05月2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650次举报
2018-05-21


1、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一方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 

对于一方出资,双方都登记的情形,一般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不动产的登记制度,只要房产证上出现了名字,他(她)就有份。对于这种情形,不管另一方是否出资,但房产证上已经登记了他(她)的名字,则该房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至于如何分割,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未约定按份共有的,可认定为共同共有,即人们常说的“对半分”。不过,这也并非绝对,对于这种情形而言,还会适当考虑到出资人的具体情况,因此离婚分割该房产时,出资一方可适当多分。

3、一方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 

对于婚前以个人名义买房并申请按揭贷款的情形,如果房产证上只登记在一个人的名下,那么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即人们常说的“婚前财产”。

同样,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即使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但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4、双方都有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 

还有一种情形需要注意,即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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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炜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得本科文凭。相继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证,通过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获得企业法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资阳
  • 执业单位:四川雁南飞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12020********08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
四川雁南飞律师事务所
1512020********08 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