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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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云南民定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人身损害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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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毒品罪成功案例

发布者:蔡亚律师|时间:2017年06月22日|分类:刑事辩护 |415人看过

导读:

   运输毒品罪如何量刑?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可知,只要运输毒品50克以上就可以判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案情简介

刘某因失业,在广东被人以工作为由带到西昌,后让刘某到景洪去运输毒品,在回程中到景洪机场被抓获。后刘某体内的毒品破裂,公安机关及时将刘某送去医院抢救,最终救回了刘某的生命。

律师法律意见

1.蔡亚律师(法律咨询电话)接受委托后,到看守所会见刘某,刘某表示认罪伏法,是公安机关拯救了他的生命。

2.刘某是否构成自首?

蔡亚律师(法律咨询电话)认为:刘某的情节构成自首。根据刘某交代,在景洪机场,公安人员过来盘问,刘某在没有过X光机之间就如实交代了其体内藏有毒品的事实。根据《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犯罪嫌疑人具有以下情节之一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3)在司法机关尚未确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因此,蔡亚律师认为刘某构成自首。

3.刘某是否构成从犯?

蔡亚律师认为(法律咨询电话:刘某的情节构成从犯。刘某只是为了运费而运输毒品,并且路线和路费都是老板安排的,刘某是受指使的。蔡亚律师认为刘某系从犯。

法院判决

本院为保护公民的身心健康,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一)项、第四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三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刘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二、被告人熊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三、缴获的毒品海洛因632.1克予以没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判决书摘自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云01刑初750号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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