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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搜索致人死亡的,刑法上如何定性?

发布者:唐丽娟律师|时间:2018年09月12日|分类:刑事辩护 |296人看过

今言法律|人肉搜索致人死亡的,刑法上如何定性?

近日,一女老师因发表了对一本网络小说《魔道祖师》的不满言论,被书粉们人肉搜索出来,并对她进行跟拍、威胁强奸、打电话辱骂以及P遗照等十分恶劣的人身攻击和死亡威胁。

之后网络暴力更是上升为现实暴力,致使该女老师不堪忍受选择自杀,万幸被家人及时发现后送至医院抢救,才暂时脱离生命危险。

然而暴力威胁并没有结束,《魔道祖师》的疯狂粉丝自受害人住院以后,再次发起了对医院的人肉搜索,然后打着确认平安的幌子到医院找受害人,有的粉丝甚至用自杀来威胁医院救人。

据悉,这些书粉年龄大多都在16岁以下,甚至还有12岁左右的,他们甚至还有扬言“如果让《魔道祖师》下架,就去拆了电视台!”,整个言行举止都疯狂至极。

目前,网警已经介入调查该事件,而涉事人肉老师的学生“差池”也已经发文道歉。

那么像这种“人肉搜索”以及已经直接威胁到受害人现实生活的行为是否会构成犯罪呢?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享有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等人格权利,任何人不得侵犯。网友“差池”私自扒出并爆料受害女老师个人信息的行为,已经构成对其隐私权的侵犯,并且事后的事态发展愈发严重,已经影响到受害人的现实生活,造成了受害人被逼自杀的严重后果,其他涉事者侮辱受害人侵害受害人名誉权的行为暂且不提,人肉搜索的始作俑者“差池”则至少是构成《刑法》规定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构成要件详释

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进行了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1、何为“公民个人信息”?

以上的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2、“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指什么?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的,应当认定上述罪名里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3、“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如何认定?

向特定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均属于上述罪名里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除此之外,未经被收集者同意,将合法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向他人提供的,也属于以上之列(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4、“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指什么?

“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或者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情节严重和特别严重的认定

1、有以下情形的,认为属于“情节严重”

1) 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2)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3)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4)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5)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6) 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

7) 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8) 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

9) 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10)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有以下情形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1) 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或者被绑架等严重后果的;

2) 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3) 数量或者数额达到上述“情节严重”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

4) 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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