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恩慈律师

  • 执业资质:1440620**********

  • 执业机构:广东创顺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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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为当事人解除痛苦婚姻,为当事人争取到抚养权以及精神损害赔偿金

发布者:王恩慈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人身损害 |1218人看过

案情简介:

原告与被告于2006年登记结婚,2012年12月生育一名儿子。双方由于婚前缺乏了解,性格不合,婚后相处中存在矛盾。被告由于经常无理取闹,曾向原告写下婚姻承诺书进行保证,如果不能履行承诺将要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20万元。后由于被告与第三人发生不正当关系,被告甚至将该段不正当关系的部分照片等材料制作成光盘,严重损害了原告,夫妻感情破裂,原告起诉要求离婚。原告委托我方律师后,我方律师立即制定方案,先收集当事人及对方的身份信息、生育孩子、夫妻共同财产等信息,同时搜集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所有有利证据,最后经过我方律师强有力的证据及代理方案,法院判决原被告双方离婚,儿子抚养权归原告,被告向原告支付房屋补偿款6万元以及精神损害赔偿金8万元。判决后,双方并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律师点评:

现实社会婚姻纠纷问题普遍存在,特别是一方以感情破裂希望解除婚姻关系,而另一方又不同意离婚时,搜集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最为关键。因此在遇到这些问题时,一定要立即找到经验丰富的律师去分析整个案件,由律师制定出搜集证据的最优方案,以便能够搜集到有利证据支持自己的诉求,从而到达自己想要的诉讼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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