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死者 身份证号码: ,其于 年 月 日在 工地意外受伤死亡。为妥善解决相关赔偿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赔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除前期已支付的费用外,另一次性赔偿乙方全部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包括但不限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慰金、处理事故人员交通住宿费、伙食费等)。
2、 甲方于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以银行转账式支付上述赔偿款于乙方。
乙方指定收款账户: 账号:
3、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乙方承诺不再就死者赔偿相关事宜向其他个人和单位另行主张权利,乙方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关系发生、解除所产生的各项权利,乙方自愿放弃进行工伤认定、申请仲裁、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及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的权利。
4、乙方如何处置赔偿款与甲方无关,且无论该次赔偿数额高低如何,乙方均自愿放弃要求甲方赔偿差额的权利。
5、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再次向甲方或他人主张权利、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仲裁、提起诉讼或向有关部门投诉,则构成违约。乙方除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赔偿款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所付赔偿款10%的违约金。
6、甲、乙双方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7、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