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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工程建筑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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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未满一岁能否离婚

发布者:龙伦律师|时间:2019年12月03日|分类:婚姻家庭 |458人看过


问题:男方与女方经人介绍现已结婚两年,并有一孩子已有三个月,期间两人关系平平,最近女方发现男方态度更加冷淡,还有意疏远她,还提出了离婚,原因是不想再维持没有感情的婚姻。一开始女方不愿离婚,后发现原来男方一直和另一女子有联系,而且关系暧昧。现在女方想了解的是:


1,虽然男方和另一女方没有重婚也没有同居,离婚时无过错女方能否要求经济和精神赔偿呢?有法律支持吗?


2,小孩未满一岁,男方提出离婚,如果女方不同意,是否就不能离(从法律上来说)?


满意回答:1、男方和另一女方没有重婚也没有同居,离婚时无过错女方不能要求经济和精神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小孩未满一岁,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的。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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