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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性侵儿童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

发布者:吴婉君律师|时间:2020年04月16日|分类:刑事辩护 |544人看过



8日,有媒体爆出一则《上市公司高管被指性侵养女四年 警方立案》的新闻,爆料人称,从2015年年底开始,山东烟台一家上市公司副总裁鲍某涉嫌性侵未成年少女李某3年。从14岁开始,近3年时间内,被害人处于半失学状态,其间多次自杀未遂。从去年4月开始,案件经历立案、撤案、二次立案,目前山东烟台警方在侦办中,鲍某被取保候审。鲍某曾接受媒体采访称,自己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女孩所说的是杜撰捏造的。


10日,当事人李某发布信息说,她不认同鲍某没有性侵她的言论。

案件仍在侦办中,鲍某最终是否会被定罪,目前无法定论。但从被害人持续向公安机关报案、向媒体反映看,其主观感受上,身心遭受巨大伤害。这一事件,暴露了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诸多缺失。


2019年7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4件强奸、猥亵儿童的典型案例,即韦明辉强奸幼女被判处死刑案、小学教师张宝战猥亵多名女学生案、蒋成飞以招募童星为名诱骗女童在网络空间裸聊猥亵案、李堉林猥亵男童案等。其中,韦明辉已被执行死刑。


性侵儿童情节极恶劣者坚决判处死刑


统计显示,当前,奸淫幼女、猥亵儿童等性侵害儿童犯罪仍处于多发态势。


以猥亵儿童犯罪为例,2017年至今年6月,全国法院共审结猥亵儿童犯罪案件8332件。其中,2017年审结2962件,2018年审结3567件,2019年1至6月审结1803件。


值得注意的是,性侵害儿童犯罪隐蔽性强,由于主客观方面原因,不排除还有一定比例的案件尚未进入司法程序。


近年来,性侵害儿童犯罪案件数量有所上升,原因复杂,其中与人民群众儿童保护意识增强、发现后及时报案有一定关系。


比如对有些触碰、亲吻儿童身体进行猥亵等犯罪行为,以往重视不够,没有及时发现和报案。


关于侵害儿童犯罪的处罚情况,有些人存在担忧,认为对猥亵儿童犯罪的处罚较轻,不足以震慑犯罪。


最高法刑一庭负责人表示:性侵害儿童犯罪严重损害儿童身心健康,严重违背社会伦理道德,人民法院对此类犯罪历来坚持零容忍的立场,对犯罪性质、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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