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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是否均为刻意行为

发布者:高沃知识产权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知识产权 |928人看过

专利侵权行为的判定需要对动机进行判断,如果确实出于客观原因(专利检索未找到风险专利),即本身不具有侵权动机,从一般刑法和民法来看,应当视情节严重情况进行司法量裁。

专利侵权行为的判定与专利申请中的重要一环:专利检索有很多联系。

专利检索就像我们的SEO工作人员在各个外链网站上发布推广软文,搜索引擎会根据文章的原创度来判断是否需要收录该文章。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发布的文章与网络上已经存在的若干文章存在或多或少的相似性和重复性,这时百度蜘蛛就会据此比例来决定是否爬行此文章所在的页面。此时,百度蜘蛛及时以为判官,也是一把耙子。众所周知,未经耕耘的土地是无法收获庄稼的。同样,百度蜘蛛都不会爬行的网页,当然不会被百度搜索引擎收录了。

专利检索其实就是在现已存在的专利文件数据库中进行搜索,确定不存在相关的先例性专利文件,方可进行专利申请。

当然,所有的技术都不应成为规避风险的最佳因素。因此,专利检索未找到风险专利就自然而然地成为造成专利侵权行为的客观隐患。

以上观点来自北京高沃国际知识产权资深专利侵权诉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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