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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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劳动维权

发布者:姚辉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劳动纠纷 |850人看过

最近处理了三起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与所在用人单位  集团公司  的劳动纠纷

由于每个案件都是最终以保密处理的,但本律师根据这些年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经验,作出如下总结:

1.企业中高层干部在原用人单位一般都比较尽职尽责,对原用人单位贡献较大;

2.与原用人单位高级管理层在贡职期间,对企业信息知悉较多;

3.企业中高层干部具有劳动法律维权观念较强;

4.在受到忠诚于的用人单位不公正待遇时,有较强的要求公正待遇的心理。

基于以上几点,对于原供职的用人单位,对于这部分人员劳动关系,终止时要特别关注到,经济利益与情感的妥善终结。

1.有正面处理问题,不逃避、不推诿;

2.不适用激化矛盾;

3.要有效的尊重中高层员工;

4.不适宜长时间托延,以使矛盾不断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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