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宝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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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工程建筑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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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处理

发布者:毕宝胜律师|时间:2018年04月01日|分类:婚姻家庭 |474人看过

【法律咨询】今晚,一位女孩微信咨询,和已婚男生活五年,因琐事矛盾分手,请问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处理?
答复:您好,您们之间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不享有法定夫妻的权利义务。
   同居期间财产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同居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归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如果同居期间有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其所得应为共同财产。同居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同居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
   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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