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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离婚律师:假离婚买房

作者:易轶婚姻家事团队时间:2021年05月2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63次举报

假离婚买房是指夫妻关系的其中一方或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图,为实现购房等共同利益为目的,经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虚假行为

在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这种说法,这只是我们日常生活当中通俗的一种称谓,是人们为了一定的目的而假意去办理离婚登记的行为。尤其是为了节省税费,规避国家的限购政策等,而去假离婚买房的现象普遍存在,很多夫妻想出了假离婚的办法来购房,认为购房之后再复婚就万事大吉了,实际上假离婚隐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接下来就和大家一一进行分享。

 

首先,在法律上从来就没有假离婚,一旦双方离婚,那么双方的夫妻关系就解除了。如果双方是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那么双方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领取了离婚证,这个时候双方的婚姻关系就已经解除。如果双方想要再次共同生活,那么只能到民政局再次申请办理结婚登记,而不能够自然的去复婚。如果双方是通过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一旦收到了调解书,双方的婚姻关系也就解除了。如果双方是通过上述两种情形办理了离婚登记,或者是调解离婚,但是又以我们是假离婚为由,申请撤销或者是申请再审,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他的诉讼请求是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的。

其次,离婚时双方签订了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离婚后,一方以假离婚为由申请撤销离婚协议,也是很难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的。因为双方在离婚的时候,自愿签订了财产分割协议,对财产进行了处理,那么如果后续想要撤销这份离婚协议,除非其能证明在签订协议的时候受到了欺诈、胁迫或者其他影响协议效力的情形,否则在没有任何证据或者是证据证明力不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还是会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会保护离婚协议的效力。

另外,如果双方离婚之后再复婚,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已经处分的财产,就比如说该项财产当时约定为一方所有,在复婚之后该部分财产依然属于这一方的个人所有财产,并不会因为双方再次复婚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说,假离婚根本就不存在,在这儿要提醒大家,如果想通过假离婚购房的情况下,一定要慎重考虑,以免最后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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