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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律师咨询易轶:父母离婚对子女有哪些影响?

作者:易轶婚姻家事团队时间:2021年04月2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619次举报

最近接待了一位当事人,谈到孩子抚养,这位母亲的心情我感同身受,深夜仍无法入眠,想跟大家唠唠嗑,聊聊关于孩子的话题……


“尊重孩子的意愿”,是我做律师13年,在协调未成年子女与一方父母争夺抚养权时常说的一句话。

我曾经办过一个案子,当事人是女方,当她想见见只有7岁孩子的时候,女儿表示不想见妈妈。起诉当天,在对方家人的授意下,我和法官单独见了这个7岁的女孩。

只要话题中提到妈妈,她就摇头说“我不要见妈妈”、“她是个坏女人”。还说了很多妈妈的不好,在聊天中,对我和法官说了很多次:“是妈妈不要我和爸爸了”。

当法官问起妈妈“坏”在哪里?却听不到孩子口中这个“坏”的具体内容,小女孩儿只是一个劲儿低头抠手指,不说话。可以看出得,她也是父母婚姻中的受伤者。

当我问到对方家长的时候,孩子奶奶气愤的说:“那女的坑了我儿子,出轨不说,还不顾家。我们是不会让孙女跟着她生活的,她一个外地人,还想分我们家产,她算什么东西?小雪(小姑娘的名字),她就不是你妈妈!”

听完这些,我明白为什么孩子会说那样的话了。这样的隔代教育,很担心这个小女孩儿的身心健康会偏离正常轨道。

拿许多父母离异的家庭来说,有些孩子用“斩断对另一方父/母亲的爱”来表示忠心,有些孩子选择自我封闭,不要再相信任何人。

这样的孩子年龄大多在8-12岁,父母于任何事都一味强调“尊重孩子的意愿”,其实并不是民主,而是把父母的责任放到了孩子身上,变成孩子额外的压力。

有时候,我们不必是完美的父母,只是不要把婚姻中的伤害传递给孩子就好了。在各自的父母角色上努力维持“1+1=2”,才能灌溉好孩子这朵生命的花啊!

当一个孩子不需要承担父母的责任、不用分担父母的苦痛,他才能轻松的往前走;当孩子不用频频回头去关照另一方父母,他才能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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