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中,亲人去世后对于财产的安置也是至关重要的。生活中父母一方一方去世,另一方还在世的话,有时候财产是不处理继承的。但是这时候就有人问了,生活中母亲去世了,我能继承他的遗产吗?下面我们看看离婚律师咨询易轶怎么说
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一般来说,遗嘱有效的情况下,遗产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继承,遗嘱无效或者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方能按照法定继承方式进行继承。
生活中如母亲过世了,如果她生前未留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情况下,那么子女作为母亲法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可与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共同继承母亲的遗产,继承份额一般是均等;如果母亲生前留有有效遗嘱,指定由子女继承其个人财产。那么子女可以按照遗嘱继承的方式继承母亲的遗产;如果母亲生前留有有效遗嘱指定由其他人继承其遗产,一般来说子女无权要求继承遗嘱已处理过的遗产部分,但是子女可以与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遗嘱未处理的遗产部分。
需要注意的是,司法实践中,一些老人生前虽然立有遗嘱,但常因遗嘱无效而导致后辈对簿公堂。从我们的办案经验来看,常见的遗嘱无效的情形主要包括遗嘱的形式不合法,例如代书遗嘱没有两名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等;立遗嘱人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婚后购房登记在一人名下,但该房实际为夫妻共同财产登记者在遗嘱中处分了房产;受遗赠人未在两个月内明示接受遗赠,例如祖辈将遗产指定由孙辈继承,孙辈未在两个月内明示接受遗赠等。
所以对于遗嘱问题可提前咨询律师,涉及遗产继承财产纠纷的时候,建议委托律师,助您分清财产,争取财产最大利益。
我是易轶,家理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是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CCTV《法律讲堂》、中央电视台《小区大事》特邀律师、北京人民广播电台《警法在线》特邀婚姻法律师,执业12年,专注婚姻家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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