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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律师咨询:离婚上诉期间死亡,未死亡方是否有继承的权利?

作者:易轶婚姻家事团队时间:2020年10月2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47次举报

离婚纠纷案件上诉期间死亡,一方当事人死亡,诉讼自动终结,但是上诉期间判决是否生效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讨论,目的不在于当事人死亡后,婚姻关系是否解除,问题争议的焦点在于,上诉期间当事人之间是否仍旧有能够享有继承权的婚姻关系。本文将通过分类讨论,来论述在不同情况下,离婚诉讼期间当事人死亡,另一方当事人是否有继承的权利。

 

民事案件中,离婚纠纷稀松平常。民事诉讼程序中,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死亡,其诉讼权利可以为被继承人继承也确有明确规定。但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另一方当事人是否仍然有继承权这一问题,确实难以给予确定的回答。下文将以上诉期概念辨析为基础,按照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进行分类探讨。

 

一、上诉期概念辨析。

 

本文指代的上诉期不是在一审和二审之间的上诉期间,即一审判决书中规定的15天上诉期限,抑或是一审裁定书中规定的10天上诉期限。本文的上诉期指代一审之后,包括二审的所有期间,之所以如此分类,是因为该种分类将一审上诉期间届满或提交上诉状当日为分界线,加以对比,以此来表现不同期间对于当事人继承权的影响程度。

 

将一审上诉期间届满或提交上诉状当日作为界限,我们可以将本文中的上诉期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上诉期间,第二类为二审期间。

 

二、二审期间一方继承权探讨

 

二审,是审判的延续,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在审判过程中并没有确定下来。因此,在二审期间,即使一方当事人死亡,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仍然存续,作为存续夫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当然享有继承权。

 

三、上诉期间一方继承权探讨

 

较为复杂的是上诉期间内,当事人一方死亡,另一方当事人是否仍然享有继承权,对于该种情况,争议较大,笔者将分为原、被告作为死亡一方的两种情况分别讨论。

 

1、当被告一方死亡

 

当被告一方死亡时,当前有两种争议:一方认为当事人死亡时,上诉权利消失,判决当然生效,此时双方婚姻关系依法解除,既然婚姻关系解除了,未死亡的原告一方当然不具有夫妻关系,因此当然不享有继承权;一方认为,当事人死亡时判决未生效,因此双方当事人在死亡时婚姻关系依然存续,因此未死亡一方因配偶身份而享有继承权。

 

第一种想法的缺陷在于,其回避了诉讼文书的强制性,以及司法稳定性的问题讨论。此外,其还混淆了《民法总则》与《婚姻法》、《继承法》的相关界限。若双方未提出婚姻关系,一方当事人死亡,双方婚姻关系也当然解除,此时当事人依据死亡前的配偶身份,当然享有继承权,继承死亡一方当事人的相应财产。而上诉期内死亡,当事人丧失抑或说不能够被继承的,仅仅是婚姻关系的上诉权,此时婚姻关系解除的原因,存在“上诉权的消失”与“当事人自然死亡”的竞合。而竞合之时,必须另分情况讨论,绝不能一概而论。

 

第二种想法的根基在于维护司法稳定性,上诉期间,只要当事人未承认或履行,判决当然不发生效力。但是缺陷在于,其没有考虑到死亡一方当事人的身份以及判决的结果。因此下文的分类讨论十分必要。

 

笔者倾向于第二种想法,即同意维护司法的稳定性,但是需要对第二种想法进行细分。

 

1当死亡一方作为被告,且一审判决不予离婚

 

作为被告的一方当事人,当一审判决结果是驳回原告的离婚请求时,其无权利进行上诉,因此此时,双方婚姻关系当然存在,未死亡的一方当事人当然享有继承权。

 

2当死亡一方作为被告,且一审判决准予离婚

 

死亡一方作为被告,一审判决准予离婚,其可能提起上诉,也可能不提起上诉;其可能仅对婚姻关系提起上诉,也可能对财产分割提起上诉,亦有可能对二者共同提起上诉。法谚有云“法律不保护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但是当事人在权利存续期限内不行使权力,并不能确定其不想行使权力,亦有可能其希望行使权力,只是因为死亡这一不可抗力导致其无法行使权力而已。我们不能任意剥夺当事人的权利,因此此时,我们应当考虑其享有对一审判决上诉的权利,因此,此时判决当然没有发生效力,双方关系当然存续,未死亡一方当事人也因此享有对死亡一方的继承权。

 

2、当原告一方死亡

 

如上讨论,被告一方死亡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并且立论于维护司法稳定性。在上诉期间,当作为原告一方当事人死亡时,亦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

 

1当死亡一方作为原告,且一审判决不予离婚

 

原告一方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当然希望判决准予离婚,因此当判决不予离婚时,当事人享有上诉权,此时当事人可能对财产提出上诉,也可能对身份关系提起上诉,也可能不上诉。即判决此时并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仍然存在,此时作为未死亡方的被告,享有继承权,继承原告相应的财产。

 

2当死亡一方作为原告,且一审判决准予离婚

 

一审判决判决准予离婚的时候,此时原告是无权对婚姻关系提起上诉的,因为已经符合了原告其中一项诉讼请求,其只能对财产分割问题提起上诉。但是并不是说此时判决已经确认原被告夫妻身份关系解除,因为被告此时也享有上诉权因此此时判决依旧没有发生法律效力,未死亡的被告,依旧享有对原告一方的继承权。

 

综上所属,无论原被告一方死亡,无论判决是否判定双方当事人婚姻关系解除,该判决均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作为未死亡方依旧时配偶身份,依据配偶身份,当然享有继承权。

 


以上是北京离婚律师:离婚上诉期间死亡,未死亡方是否有继承的权利?内容的详细介绍,如您还有问题或者需要婚姻家事法律服务,可拨打网站电话随时联系我,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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