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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律师咨询:重婚期间,第二段离婚怎么赔偿?

作者:易轶婚姻家事团队时间:2020年06月22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84次举报

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并不代表离婚而有的人在分居期间和别人进行婚姻生活,那么,重婚期间,第二段离婚怎么赔偿?下面我们听听离婚律师咨询专家怎么说。

 

首先,我们先了解下重婚是否违法?

刑事方面,只有实施“重婚”行为才能被判重婚罪,并不包含“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种情形。其次,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不同,刑事诉讼以排除合理怀疑为标准,民事诉讼以高度盖然性为标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据此,重婚罪可以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和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重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其次,重婚期间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否是有效的呢?

在一段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中一人在外面和另一个人又进行结婚登记,或者是过上了事实上的夫妻生活,那么此时就触犯刑法当中的罪名。而如果在重婚的过程当中,与重婚的人签订了一个离婚协议对于财产和债务进行了划分,对于这种情况,我国法律规定是不可以认定为离婚协议有效的。

 

最后,分居期间为他人生下孩子,夫妻一方在何时能否索要离婚损害赔偿吗

根据婚姻法第46条第一项规定,有重婚的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放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在夫妻离婚时候,无过错一方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那么离婚损害赔偿必须是在离婚的同时向法院一并提出,不能到后期再提出诉求。

 

但如果无过错一方作为被告,要注意两种情况:1、被告同意离婚,离婚损害赔偿应该在答辩时候提出。若没有在答辩时候提出,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2、被告不同意离婚,在法院判决离婚之后一年内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而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在离婚登记后一年内提出。

 

配偶在分居期间和他人生下孩子,构成重婚情形的,另一方应当在离婚一年内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若超过这个期限,法院不会受理这种请求。

 

易轶律师,离婚律师咨询,家理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业内知名律师,易轶律师执业12年,始终专注婚姻家事法律业务,是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CCTV《法律讲堂》、中央电视台《小区大事》特邀律师、北京人民广播电台《警法在线》特邀婚姻法律师。

 

以上就是对《离婚律师咨询:重婚期间,第二段离婚怎么赔偿?》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您还有问题或者需要婚姻家事法律服务,可点击右侧在线咨询按钮,进行线上咨询;同时可拨打右侧免费咨询电话,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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