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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医疗费赔偿有哪些呢?北京婚姻律师易轶解答

作者:易轶婚姻家事团队时间:2020年06月05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17次举报

离婚事件中的财产分割大多数涉及的是房产、投资以及家庭运营费用,是离婚案件中都涉及的内容。但是其中一笔钱款也是离婚中需要涉及的费用,那就是离婚损害医疗赔偿,相对于家庭财产的分割,这笔费用反而不是引人注目。但是什么是离婚损害医疗赔偿呢?离婚损害医疗费赔偿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听听北京婚姻律师易轶怎么说。

 

北京婚姻律师易轶:离婚损害医疗费赔偿是什么呢?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修正后的婚姻法增设了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制度,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四种情况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北京婚姻律师易轶:离婚损害医疗费赔偿有哪些呢?

 

1、离婚损害医疗费赔偿包括重婚赔偿:

 

重婚赔偿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的包括:因收集对方有重婚行为证据的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等直接的物质损害。精神赔偿:婚外情无过错方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现愤怒、恐惧、焦虑、沮丧、悲哀等情绪障碍;是否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损害导致身体患病;是否精神抑郁、恍惚,影响工作和生活;是否有精神疾病等等。由于其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可委托医疗单位作出相应判断。

 

2、离婚损害医疗费赔偿包括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离婚赔偿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具体的赔偿标准,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这属于法官的裁量权,由法官根据结婚时间、侵权情况、损害后果、经济因素等方面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具体数额除了考虑上述因素外,还应区别不同地区不同法院的裁判倾向。排除存在特别情形,法院通常支持的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为500--50000元。

 

3、离婚损害医疗费赔偿包括家暴离婚赔偿。

 

 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侵害对象是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物质损害主要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

 

4、离婚损害医疗费赔偿包括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赔偿

 

新《婚姻法》将"遗弃家庭成员"作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之一,也即是法定离婚条件之一。只要当事人具备这些条件,就可以解除婚姻关系。遗弃家庭成员是指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的行为。

 

遗弃家庭成员就是对家庭成员不尽自己应该尽的赡养以及抚养义务。如果在婚姻的过程中,出现了遗弃家庭成员这样的情形,是可以依法判处夫妻双方离婚的。关于离婚中遗弃家庭成员怎么判定的问题,法律也作出了说明,主要包括遗弃主体、遗弃的对象以及遗弃造成的严重后果等等。

 

易轶律师,北京离婚律师,家理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业内知名律师,从业12年,是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CCTV《法律讲堂》、中央电视台《小区大事》特邀律师、北京人民广播电台《警法在线》特邀婚姻法律师。

 

以上内容是对《离婚损害医疗费赔偿有哪些呢?北京婚姻律师易轶解答》内容的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什么问题或者需要帮助的,欢迎访问家理律师事务所官网,或者拨打家理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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