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理作为所专业的婚姻家事律所,在受理离婚案时,遇到的纠纷的种类十分繁多,其中因婚外情导致的离婚占据了很大的比重,今天家理律师就 “婚外生子是否有继承权”这个话题。进行了专业解读。
对于婚外生子已成客观事实的情况,道德审判是没意义的,成人关注的,还是利益的盈亏。
离婚时对于有婚外情一方,赠送第三者财务的情况可以通过法律追回,因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能私自处理,也不能私自赠与他人。
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七条之规定:
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但如果第三者生了孩子,情况又是不一样的。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能加以危害和歧视。"这一法条明确规定了即使是非婚生子女也拥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只要非婚生子女能够有效地证实自己的身份,在对于生父母遗产的继承问题上,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任何人都不得干涉侵犯。通俗的说,即孩子是无辜的,无论其父母双方的关系是否受法律保护,孩子个人的权益任何人不得干涉侵犯,具体实践中就包括了要求父母抚养、继承父母财产等权利。
非婚生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家理律所以往受理的离婚案件中,涉及婚外生子的案件,律师会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给予最大限度的利益辩护。
家理律师事务所,是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CCTV《法律讲堂》、中央电视台《小区大事》特邀律师、北京人民广播电台《警法在线》特邀婚姻法律师等电视台的合作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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