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婚前的个人财产和礼金婚后全部转给对方,当时对方说是借款,但是没有借条,之后对方给了我一张差不多金额的卡,卡是对方婚前的,现在呢因为对方要离婚,所以对方在起诉离婚前把这个卡给注销了之后就一直没有任何联系,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去获得最大的权益呢?现在对方不承认借款行为,说是他的银行卡是我偷偷拿去的,他以为丢了,所以注销了。
答:您面临的这个情况确实比较被动,婚前的个人财产和礼金原本呢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婚后转给对方的行为因为缺少借贷合议,可能会被认定为对对方的赠与。那对方注销的这张卡呢虽然卡注销了您无法取钱,但是您仍然可以分得这张卡的余额以及不合理花销的部分。为了争取您的最大权益,您呢也可以扩大关注范围,最好可以由律师替您全盘梳理一下其他的财产情况,看从哪里着手,更能最大程度的争取您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