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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不同意离婚,我也没有感情破裂的证据。请问起诉离婚能判离吗?

作者:易轶婚姻家事团队时间:2019年08月0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51次举报

问:男方不同意离婚,我也没有感情破裂的证据。请问起诉离婚能判离吗?


答:这个问题我只能跟您这么说。

感情破裂如果说明显的证据,比如说家暴、虐待呀或者说是重婚、与他人同居的这种证据没有的话,想离婚你依然是要去起诉离婚。

因为你第一次起诉离婚,判决不准离婚的可能性很大,然后等到判决生效之后,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这种离婚意愿也是一个证据。

即使第二次可能看你们双方依然是有感情,基本上也是能够判离的。因为并不是说一定是法定的行为,他才能够判离,这种意愿坚决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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