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结婚十年了,男方三番五次地打我,我说离婚他又不同意,现在我娘家的哥哥要把他名下一套房子赠送给我,万一将来离婚了,怎么做才能不让男方分到这个房子呢?我用自己的私房钱还房贷,是不是男方就分不到了?
答:如果女方的哥哥要把他自己名下一套房子赠送给女方的话,建议女方的哥哥一定要去公证机关去做一个赠与的公证。公证的内容是自愿把自己名下一套房子单独赠送给女方个人所有,与男方无关。如果这个公证做出来的话,最后再把这房子赠与给女方,对于女方的利益是最大的保护。男方到时候要分割的可能性就不是很大。至于女方说拿自己的私房钱还房贷,男方就分不了,这个事与法律相悖的。因为法律规定,婚姻之后的双方的财产如果没有分别财产制的话,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所谓的私房钱也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说如果用私房钱在还贷,对方依然是可以主张婚后有共同还贷部分主张分割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