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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女方经济困难没房子住,可以要求男方经济补偿吗?

作者:易轶婚姻家事团队时间:2019年07月22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759次举报

问:我是协议离婚的,协议离婚上写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我一个家庭主妇哪有什么财产?现在可不可以重新分配财产?我当时不知道,老公一年工资都二三十万,还有现在离婚了,女方没有房子住,生活困难,可不可以要求男方经济补偿呢?

答:如果已经协议离婚,意思是说在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的话,一般来说这个离婚协议是不能够推翻的。当然如果说是在一年以内具有欺诈胁迫的情形的话,是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这个离婚协议的。所以说这个问题首先就要确定的是是否已经满了一年,如果满了一年以上,那么就是撤销不了的。如果没有满一年,那么女方这块一定要去搜集自己被欺诈胁迫的证据。通常这种证据非常难以搜集,如果你只是单纯地跟法官说,嗯自己不知道男方挣了这么多钱,这种事实没有什么有形的证据,这些都是难以举证的。


至于女方说离婚之后没有房子住,生活困难,可不可以要求男方经济补偿?

原则上来说是在离婚诉讼之中,如果女方这块生活困难,没有房子,在法律上,没有房子住就属于生活困难。如果说那个时候他主张经济补偿是有可能获得支持的,现在双方已经离了婚了,办理的协议离婚,这时候再主张经济补偿,法官支持的可能性比较小。但是因为嗯双方面临的这种特殊情况,建议女方是可以尝试着去起诉,有可能法官这块也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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