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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女方患有洁牙乳腺炎,要求我负责一半的治疗费用,我可以不赔偿吗?

作者:易轶婚姻家事团队时间:2019年07月15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08次举报

问:结婚后双方感情破裂,女方不愿意离婚,在怀孕四个月检查出胎儿唇裂,然后引产了。过了半年又检查出洁牙乳腺炎,现在女方要求我负责一半的治疗费用,我可以不赔偿吗?

答:嗯关于这个问题其实涉及的不是一个赔偿问题,赔偿在法律上是一个比较专业的词,意思是说有您有一些行为给他人造成的侵害,这块他有赔偿的问题。其实这个里面您想问的应该是说这个医药费的承担问题。

因为婚姻中的男女双方是互负抚养协助帮助的义务的,像女方这边又做了引产手术,然后又生了其他的疾病,原则上来说,女方是可以向男方主张治疗费用的,这也合情合理合法。当然男方也可以不支付这个费用让女方去起诉。但是最后这个局面闹得也是比较难看,建议男方承担起这个责任,最后无论是离婚呀还是其他的结局,都是一个比较体面的一个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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