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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协议是必须要经过公证才算有效吗?

作者:易轶婚姻家事团队时间:2019年07月1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79次举报

问:在结婚之后,男方的父亲给男方全款购置了商铺以及车辆,并且这个商铺和车辆全部登记在男方个人名下,在这种情况下,离婚的时候,这个商铺和车辆该怎么分呢?

答:首先呢这个商铺是由男方父亲全款支付的,而且商铺也是登记在男方的个人名下,在这种情况下,它是符合咱们法律规定的对于个人的一个单方的赠与,因此商铺在离婚的时候是很有可能算作男方的一个个人财产的,但是对于车辆这个问题他并没有明确,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说全款购置的车辆到底是不是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咱们可以去主张车辆的一个折价款的。


问:婚前财产协议是必须要经过公证才算有效吗?

答:答案当然不是,婚前财产协议他其实只要你们双方签字,那本身就是生效的,但是呢也像我刚刚说的,公证之后的婚前财产协议,他效力肯定是最高的,因为公证之后的协议它是不可以再去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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