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当时在协议离婚的时候,双方约定了房子的所有权归女方,房屋剩余的贷款是由男方进行偿还,而且这笔债务与女方无关,那么如果说男方后续不偿还贷款的话,女方是否会承担什么风险呢?
答:如果说男方他后续不偿还贷款的话,那么即使你们当时签署这个离婚协议,约定男方是个人去偿还这个债务的话,但是离婚协议他相当于是属于一个内部的协议,它是对您跟男方内部之间产生效力,如果说外部也就是银行再向您这边追债的话,他是可以向您这边起诉要求偿还这个借款的,那么您这边如果说不偿还借款的话,那可能会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包括说银行这边也有可能把这个房屋收走都是有可能的,但是如果说您这边要是偿还借款的话,那您是可以再向男方主张,要求男方偿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