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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恋多年已订婚,分手后能不能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作者:易轶婚姻家事团队时间:2019年06月1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94次举报

问:如果说我们现在订婚了,但是又分手了,现在我如果想要起诉对方的话,那我能不能拿到赔偿呢?

答:因为像这种情况双方相当于是只有订婚,但是并没有领取这个结婚证,其实他们两个人并不是属于这个婚姻关系,此时女方她是无法再去得到任何的赔偿的,那我们从这个故事中其实也可以看出一个概念叫做青春损失费,因为有的当事人找到我们第一句就问:律师啊

 

我跟了他这么多年,我的青春都耗费了我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我到底能不能要求他赔偿我的精神损失呢?

但是在这里我需要跟大家明确,青春损失费它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因此即使说你要求起诉,或者说你在离婚官司中去要求对方支付你这个青春损失费的话,法院也是不会去得到支持的。

但是呢因为现在双方并没有登记结婚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因为彩礼返还的条件呢其实一共有三个,第一个就是说其实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第二个是说即使说双方领取了结婚证,但是双方一直没有共同生活。第三个呢就是因为给付彩礼而导致一方生活困难。在咱们这个情形之下,因为双方并没有利用去结婚证,所以是符合这个返还彩礼的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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