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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先天的心脏病,生孩子后我一直在服药,离婚能跟他要赔偿吗?

作者:易轶婚姻家事团队时间:2019年06月04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82次举报

问:我想咨询一下,孩子13岁了,我们结婚13年,并共同买有一辆汽车一套房子,房子是贷款。如果现在他跟我提离婚,孩子愿意跟我,我能够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吗?房子贷款如果我还房子可以给我吗?我有先天的心脏病,生孩子后我一直在服药,没有生育能力了,我能跟他要赔偿费吗?

                                                          

答:13周岁的孩子如果愿意跟你的话,抚养权基本是铁定了,会判给你,这个基本是会跟您的。那么其次,房子的问题并不是说您还贷就一定给你,这个房子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那么法院一般来说在离婚的时候会进行分割。


考虑到您抚养子女,又有先天性的心脏病,一直在服药,身体又不太好,没有生育能力,那么法院有可能会把房子判给你,但是会按照市场价刨除剩余贷款的房子判给你,剩余贷款部分由您来偿还,那么法院会判决按照房子的市场价刨除剩余贷款之后,您要需要给他进行折价补偿。如果您不想给折价补偿的话,那可能需要跟对方去协商,但是如果让法院判,一定会有折价补偿的。


那么同时关于男方的赔偿的问题,您因为身体原因,有这个先天性的心脏病,不能够再进行生育,但是我们说这个法官只能在分割财产的时候适当照顾,但是是没有补偿和赔偿的。因为我们婚姻法规定的这种补偿和赔偿一定是要具有婚姻过错,如果没有法院可能是不支持,最多是经济困难的情况下支付相应的经济帮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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