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和我丈夫没有离婚,然后我和别人怀了孕,然后他起诉离婚,要求我的现任对象赔偿精神损失费,我该怎么办?
答:这个问题呢,我要给大家好好解释一下,您的爱人是没有办法去起诉这个现任赔偿精神损失费。因为我们国家的《婚姻法》明确的规定,婚姻期间的过错损害赔偿,应该是婚姻的相对方来进行支付的,所以您的爱人没有办法起诉您现在的,应该说是男朋友吧。
那么这个案子都立不上案,所以法院也没有办法支撑和支持。但是呢,您的爱人在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完全可以向你提出精神损害的一些赔偿,这个费用是由你们来进行支付。同时如果坐实了过错的证据,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也有可能您这边可能会面临着少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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