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中,家务劳动付出较多的一方(多为女方),常因长期承担家务、照顾子女和老人,导致自身收入减少或丧失经济来源,却不知道在离婚时可索要相应补偿。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时,家务劳动付出较多一方有权请求补偿,这一规定能有效弥补其在婚姻中的付出,体现公平原则。委托离婚律师协助主张补偿,能更精准地核算补偿金额,提高主张成功率,维护自身在离婚财产分割中的合法权益。
下面家理创始人、主任易轶律师给大家解答:离婚时,家务劳动付出较多一方能否索要补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具体分点说明如下:
1. 可索要补偿的法定条件:一是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承担了较多的家务劳动,包括抚育子女、照料老人、打扫家务、协助对方工作等;二是双方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时,未就家务劳动补偿达成一致,或达成协议后无法履行;三是补偿请求需在离婚时提出,离婚后再主张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离婚律师可协助举证证明自身承担的家务劳动情况。
2. 补偿的计算标准:目前法律未明确具体计算标准,司法实务中,法院会结合家务劳动的时长、强度、当地生活水平、对方的经济能力、婚姻存续年限等因素综合确定。比如,长期全职照顾家庭、无收入的一方,补偿金额会结合对方月收入、婚姻时长合理核算,离婚律师可协助提交相关证据,争取合理补偿。
3. 主张补偿的途径:协议离婚时,双方可协商确定补偿金额和支付方式;协商不成的,可在起诉离婚时,一并主张家务劳动补偿,提交相关证据(如证人证言、家务劳动记录、收入减少证明等)。离婚律师可指导收集证据,在离婚诉讼中清晰主张自身权益,确保补偿请求得到法院支持。
需要注意的是,家务劳动补偿与离婚财产分割、损害赔偿不冲突,付出较多一方可同时主张。如果您在婚姻中承担了较多家务劳动,准备起诉离婚并索要补偿,却不知道如何举证、核算金额,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离婚律师。离婚律师会结合您的实际情况,制定主张策略,助力您在离婚诉讼中获得应有的补偿。我是家理创始人、主任易轶律师,如有关于婚姻家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拨打主页电话获取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