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婚姻家事团队
知名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律师,《法律讲堂》《第三调解室》特邀律师,家理律师事务所主任
17181186572
咨询时间:08:00-23:59 服务地区

起诉离婚时双方都同意并签字,法院会判离吗?

作者:易轶婚姻家事团队时间:2024年08月2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27次举报


  离婚是现在很常见的现象,离婚的方式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离婚过程中容易产生财产纠纷,很多夫妻协商未果会选择诉讼的方式。那么在第一次开庭时,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离婚了,并且签了字,这种情况法院会判离吗?

  【回答与建议】

  如果您双方都都同意离婚,且对孩子抚养权等没有争议,法院也有判离的可能,但是一旦对方反悔不同意离婚,则第一次判离的可能性很小。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也可以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

  【分析与法条引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离婚的原因有很多,有人因为感情不和离婚,有人因为信任危机离婚,也有的人因生活作风问题离婚……婚姻中会发生各自情况,决定离婚也是人生的一件大事,需要慎重抉择。在处理离婚时财产纠纷或子女问题时,要多收集证据,及时找律师咨询,让自己的利益得到保护。


易轶婚姻家事团 已认证
  • 执业16年
  • 17181186572
  •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5年 (优于93.2%的律师)

  • 用户采纳

    53次 (优于97.3%的律师)

  • 用户点赞

    238次 (优于99.48%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18604分 (优于99.69%的律师)

  • 响应时间

    半天内

  • 投稿文章

    2030篇 (优于99.98%的律师)

版权所有:易轶婚姻家事团队IP属地:北京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2544125 昨日访问量:4223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