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权利,建立在一定的关系上。在遗产继承中,人们常常围绕谁有继承权、继承顺序、继承的份额等问题争论不休。不同的家庭会出现不同的情形,在处理的时候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很多时候父母的遗产是由子女继承的,那么如果公民没有子女,去世后谁来继承遗产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子女作为父母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享有对父母财产的法定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般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所以,如果被继承人没有子女,由配偶和父母继承遗产,如果都没有,则有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增强,大家学会了积极守护自己的权利,但是对于继承法的了解可能并不是很多。因此大家可以多看一些普法节目,有关法律的书籍等等。在遇到疑问时可以随时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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