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可能会有各种情况发生,不仅有幸福美满的时光,也有令人不快的经历。例如有些家庭中,丈夫没能禁住外面的诱惑,产生了婚外情,甚至是会大量地为第三者花钱。这是在生活中真实存在的,那么如果丈夫为小三买房,且房产证写了小三的名字,妻子可不可以将房产追回呢?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丈夫在婚内为“小三”买房 房产证写的小三名字,这是因为丈夫给小三买房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的妻共同财产处理,大额的财产是需要双方共同达成一致来支出的,丈夫偷偷地用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买了房子,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违反了道德规范和公序良俗,完全可以要回房子,追回款项。
除此之外,法院判决无法追回房屋,也可以起诉小三要求其偿还购房款。
如果不知道如何处理,或者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可以随时咨询律师。婚姻生活中如果一方发生原则性错误,另一方要及时收集证据,如果无法协商,要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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