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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产手续是什么,要如何办理

作者:易轶婚姻家事团队时间:2024年03月27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59次举报


  房产继承在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事情,但是大家在真正面临这件事的时候基本上会一头雾水,不知道怎么处理。在一个家庭中,父亲死亡后,遗产该由谁来继承呢?具体要怎么做呢?这是很多人都不了解的。而且关于财产如何分割这个问题,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也经常容易产生纠纷。

  例如在一个家庭中,小明的父亲死亡了,母亲还在,那么母亲要继承房产应该如何办理呢?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看下,首先需要看爷爷奶奶是否健在,因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如果爷爷奶奶都在世,那房产就应该由小明的母亲、小明和小明的爷爷奶奶共同继承。这种情况下,母亲想要单独继承房产,需要爷爷奶奶和小明放弃继承权。

  办理手续:

  1、找房屋评估部门对房屋评估

  2、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所需材料: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原件(遗嘱继承的情况)。

  房产继承中经常出现协商不和的情况,接着就会产生纠纷,争吵不休,甚至是提出诉讼。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及时咨询律师,把状况说清楚以后,律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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