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生活有时不是一帆风顺的,一些夫妻结婚一段时间后,个能由于矛盾、生活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开始分居,有的甚至一分居就是几十年,早已没有了夫妻感情。这时,有人就会认为已经自动离婚了,而且,还会出现其中的一方回来找另一方分割财产的情况,比如,分居20年后,妻子突然回来要拆迁房钱,那男方应该给吗?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些关于离婚的事宜。
有些人认为夫妻关系不好,双方各自生活,时间久了婚姻关系就已经结束了。其实不是这样的,在诉讼离婚中法院将夫妻分居当做参考,在调解无效后判决离婚的情况有:
1?因感情不和已经分居满两年;
2?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夫妻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离婚的。
在律师代理的离婚诉讼案件中,法院认为夫妻分居不符合夫妻感情破裂,不会判决离婚的情形有:
1?因为工作或是求学需要一方长期居住在外地的;
2?因为照顾子女或老人导致夫妻双方分开居住的;
3?夫妻一方与他人同居,但另一方认为两人还存在感情的。
夫妻分居只是离婚的一个条件,而不能当做直接解除了婚姻关系,如果离婚还是需要去民政局办理,或是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您和您妻子分居30年并不代表就自动离婚没有了关系,所以若该拆迁房屋为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若该拆迁房屋为您婚前个人财产,则不需要给对方拆迁款。
婚姻中由于财产而引发分争议和纠纷非常多,这是很正常的现象。在遇到这种难以协商和解决的问题时,大家一定要及时咨询律师,了解相关的法律,不要轻易妥协把自己的财产让出去,或者,要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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